清官難斷家務事。
馬樂寬「埋母」一案,輿論出現反轉。在看過馬樂寬成長的經歷以後,不少網友表示同情。
「埋母」案,馬樂寬觸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罪不可赦,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然而,理性梳理馬樂寬的成長軌跡,換個角度出發,或許會看到罪行背後的緣由。
一切要從馬樂寬的悲慘童年說起。
馬樂寬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貧困的農村家庭,12歲生父去世,半大的孩子又是長子,馬樂寬的童年可想是不快樂的,甚至極有可能是壓抑的。父親走了,母親隨即改嫁,這一次,馬樂寬被母親遺棄了。12歲的馬樂寬被迫跟隨叔父生活,而母親攜弟妹遠嫁甘肅。一個12歲的男孩,先是面對撒手人寰的生父,後與至親分離,馬樂寬的內心是絕望的。
農村,盛產流言蜚語,一個村子的村民,抬頭不見低頭見,誰家丟了一隻雞,第二天都會傳遍全村。馬樂寬的悲慘童年,至少,一定不會比那隻丟了的雞傳播的慢。被母親遺棄,被沒有血緣關係的叔父收養(馬樂寬的生父是抱養來的)。青春期的孩子本來就敏感,無數個睡前,他會不會問,自己是不是多餘的人?他或許,還夢到過幾次弟弟,夢到過幾次母親,夢中,他們背著行囊揮手告別,多年未有音訊。而馬樂寬,面臨的興許是無數次怨恨的淚水和街坊鄰居背後的小聲議論。
馬樂寬終於長成了「隱形人」,他親手為自己披上了一件隱身鬥篷。「隱形人」馬樂寬沉默寡言,手腳勤快,走路帶風。好像刻意在迴避接觸,這次「埋母」一案,令村民大感震驚,一致要求重判。
馬樂寬與母親再一次相見,是在三十年後。這期間,母子兩人相隔遙遠。母親有沒有給予過馬樂寬關心,很難說的清楚,也許馬樂寬母親也心懷愧疚。三十年前,馬樂寬的母親狠心遺棄了他,三十年後,他們的相見想必不會愉快。馬樂寬木訥的接納了母親,人到中年,面對不可否認的血親事實,這個純樸的中年男子無法不接納。
長達三十年的親情缺失,在馬樂寬人生好幾個重要階段:青春期父親去世,最需要被關愛的階段,到結婚生子初為人父,馬樂寬真正的至親,無一人出席,馬樂寬的內心一定有不滿。但是他沒有表達,別忘了,那時的馬樂寬已經成為「隱形人」,「隱形人」是不會表達情緒的,或者說沒有人看得見「隱形人」的情緒。
在還沒有成為「隱形人」之前,馬樂寬一定想問問自己的母親:「整整三十年,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麼?」,三十年太漫長了,身為人母,真的只是一句條件不允許就能搪塞過去麼?
無數義憤填膺的網友批判馬樂寬天理不容,道德淪喪。無論經濟條件怎麼樣,活埋母親,就是上刀山下油鍋也不解恨。我非常贊成。沒有一個被父母愛著的孩子忍心傷害父母。那,在馬樂寬在動手的那一刻,會不會去因為他從來沒有真的把自己的母親當做過親人呢?也許,缺席自己人生幾十年的母親,其陌生程度與某個鄰居無異。
生和養,到底哪個才更值得歌頌?
有人說,馬樂寬怎麼忍心對生下他的母親動手。懷胎十月,生產分娩,馬樂寬的母親的確受罪,但生下來,就完成了一個母親所有的責任嗎?生育不過是一種本能,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如果能選,馬樂寬未必願意降生。
生而不養,也許才是馬樂寬犯下極端罪行的原因之一。
馬樂寬的母親,也許是內疚的,也許也是擔心馬樂寬判刑無人養老送終,所以才會求情,希望從輕處罰。母愛的光輝,在這一刻姍姍來遲。
馬樂寬將面臨法律的審判,而又有多少馬樂寬,披著隱身鬥篷,在成為隱身人之前,凝視深淵般的童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