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於廣場舞擾民的事情在全國各地都時有發生。本來,作為很多中老年人都喜愛的一項運動,跳廣場舞既可以健身,也可以社交,是一件好事,但要是不注意時間、場合,很容易就會給他人帶來嚴重的困擾。很多時候,一提到廣場舞擾民,人們都只能無奈地搖頭。因為參與的老年人眾多,好像誰都沒有什麼辦法。其實,只要認真管,問題還是可以解決的。近日,山東臨清警方就處理了一起廣場舞擾民事件,組織者被罰了款。
臨清市的某一處小廣場是附近廣場舞愛好者的聚集地,那裡離學校只有300米,附近共有3個居民小區,最近的一個距離不到50米。每天晚上,廣場舞曲響起,都會給附近的居民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廣場舞愛好者們經常跳到晚上10點才結束,更讓人煩不勝煩。經常有居民向有關部門和警方反映此事,民警也多次對廣場舞組織者進行批評教育,遺憾的是,他們依然我行我素。
近日,民警再次來到小廣場,處理廣場舞擾民的問題。經檢測後確認,廣場舞音響的音量已經構成了生活噪音,根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廣場舞組織者做出了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在臨清,這還是第一張此類罰單。
其實,在全國範圍內,這樣的處罰早有先例。譬如在去年5月,因廣場舞擾民,安徽寧國警方對廣場舞組織者出具了處罰決定書,依法作出警告處罰。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警告後仍不改正,可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可收繳音響器材。
擾民是一件令人非常痛恨的事情,作為廣場舞愛好者,有義務約束自己的行為。健身、社交是好事,但必須要充分注意,不給他人帶來困擾。快樂了自己,苦惱了別人,是一件很沒有素質的事情。也不止是廣場舞,那些在廣場上甩鋼鞭的、在機動車道上成群結隊暴走的,等等,都在影響著他人生活,都需要用規範來約束、制止。像臨清警方這樣處理,值得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