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些時候,最高人民法院對美國AIR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裁決認定一審、二審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據悉,中國喬丹於1991年註冊「丹喬」商標,2000年改名為喬丹體育。2012年美國喬丹向中國法院起訴稱中國喬丹侵犯其姓名權,但美國喬丹在一審和二審均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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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站長之家 作者: 責任編輯:程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