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8日,中國體育運動品牌界迎來地震級重磅消息,存在多年的喬丹體育終審敗訴,25類商標圖形被依法撤銷。
喬丹體育和AJ在過去20年間一直共同存在,共用喬丹這個名字,為此飛人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雙方對簿公堂。喬丹體育在此前的一審和二審均獲勝,而此次做出判決的機構是最高人民法院,認定一審、二審做出判決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
最高法此次做出終審判決喬丹體育敗訴,並認定「喬丹」構成對麥可-喬丹的侵權,撤銷喬丹體育及其圖形,共計25類商標。這個消息對於喬丹體育而言是當頭棒喝甚至是滅頂之災,這意味著喬丹體育此後不得不放棄剛剛有起色的品牌形象,重新起家,從頭再來。
喬丹體育和麥可-喬丹之間的官司持續了8年時間,飛人在2012年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認定喬丹體育的商標圖形侵犯了喬丹的形象,律師在法庭上展示了喬丹體育圖形是如何侵犯喬丹個人形象的。只見律師拿出了喬丹體育的圖標和飛人喬丹的賽場圖像,在將兩個圖形重疊之後二者完美契合。
那麼喬丹體育又是如何勝訴的呢?隨後喬丹體育上演了史詩級反殺,他們表示喬丹體育商標中的人物手持的並不是籃球,而是桌球拍,這一招委實出人意料。既然二者進行的都不是同一個運動,那麼自然也就是無法判定喬丹體育侵權成立。
一家外國公司和一家中國公司對簿公堂,正常情況下大家都希望我們中國的公司贏,但這次顯然是個例外。大家都知道喬丹體育是借著喬丹的名字賺錢,屬於實打實的侵權行為,飛人喬丹是權益受到侵害的一方,這場官司應該是飛人喬丹獲勝。
幫理不幫親,一個合理的市場應該是按照法律條文和市場規則行事,而不是按照人情以及親疏遠近來判斷是非曲直。雖然喬丹體育現在敗訴被撤銷商標,看起來中國企業在和外國企業的競爭中受到了損失。但從長遠來看,將有更多企業能受到法律對商標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整個市場會更規範,市場行為準則將會更加完善。
歷時8年的訴訟之路終於有了結果,飛人喬丹這下終於舒服了,再也沒有人能使用喬丹這個商標,世界上只有一個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