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市紀委市監委印發《關於嚴明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報告紀律的通知》,就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等個人疫情有關事項報告提出明確紀律要求。為加強警示教育,現將近期查處的1起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瞞報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經查,永興縣樟樹鎮黨委副書記、宣傳委員劉家軍在組織摸底排查湖北(武漢)等重點地區返郴入郴人員密切接觸情況等有關疫情信息時,不如實報告其與從深圳返回永興縣人員龍某雄存在密切接觸史的情況。劉家軍在嶽父龍某亮(龍某雄父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後,仍隱瞞與嶽父存在密切接觸史的情況,未按要求採取隔離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風險。永興縣朝陽實驗小學教師龍水華(劉家軍之妻)也未按照有關規定如實向所在單位或社區報告與深圳返郴人員及確診病例存在密切接觸史的情況,未按要求採取隔離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風險。根據有關規定,劉家軍受到免職問責處理,龍水華受到書面檢查問責處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必須堅持全國上下「一盤棋」、一切行動聽指揮,關鍵在於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在疫情防控的重要關頭,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應對黨忠誠、作出表率,帶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凝聚防控合力。然而,劉家軍、龍水華身為黨員幹部、人民教師,卻置疫情防控大局於不顧,既不如實報告與重點地區返郴入郴人員甚至是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史的情況,也未主動採取居家隔離等措施,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較大風險。廣大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汲取劉家軍、龍水華違紀案深刻教訓,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尤其是在關鍵時刻要牢記身份、作好表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認真抓好日常監督,及時發現和掌握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在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存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等問題的,一律予以嚴肅查處。
(林邑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