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9 19: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3 月 17 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一則涉走私穿山甲鱗片的審判案例,被告人獲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這是上海近期影響較大的一起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
女子因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獲刑
據上海三中院公布的消息,2017年11月和2018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夥同徐某分別搭乘航班,非法攜帶穿山甲鱗片,從赤道幾內亞和衣索比亞抵滬入境。後被機場海關旅檢人員悉數查獲,穿山甲鱗片重量共計 110.45 千克,價值共計人民幣 232.9 萬元。
查獲的穿山甲鱗片
三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為情節嚴重,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但考慮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結合案件數額、情節等,遂於 2019 年 12 月 20 日對李某某作出有期徒刑 7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10 萬元的判決。同夥徐某已另案處理。
野生動物保護措施逐年趨嚴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實施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和《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為對涉案人員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據。
以走私穿山甲鱗片為例,在該規定頒布之前,走私穿山甲鱗片當事人涉及的可能僅是海關行政處罰;然而,該規定實施後,走私穿山甲鱗片 1 公斤,當事人就有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的刑罰。
圖片來源:市林業總站
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引發全社會對涉野生動物案件的關注,加快推動了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相關立法。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史上「最嚴禁食令」,決定對全面禁止非法捕獵、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作出最嚴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決定草案於24日表決通過,奉上相關解讀,請查收)
目前,保護野生動物的法治之網正越織越密,在此,綠容君也呼籲大家,和野生動物保持距離,並對野生動物及野生動物製品的交易行為說「不」。
素材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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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布丨拒絕收運!對不符合分類質量標準的生活垃圾拒絕收運》
原標題:《法網恢恢丨女子非法攜帶220斤穿山甲鱗片入境,獲刑7年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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