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城(店)作為服務業在大中城市都多多少少存在,本是讓人放鬆休息、保健按摩的正規服務場所,卻逐漸被「色情化」,很多不法分子「掛羊頭賣狗肉」,利用足浴名義幹起了違法勾當。一胡姓男子本是打算享受特殊服務,不料卻命喪足浴城。
案情簡介
張某和王某系男女朋友關係,兩人租用了一棟房屋準備開辦洗腳城,二人在未辦理任何營業手續的情況下使用該房屋經營起了「麗佳人足浴城」。足浴城共有六個項目,其中足療和洗澡各三個項目。
足療分為:泰式足療99元60分鐘;中式足療129元70分鐘;柔式足療149元80分鐘。
洗澡分為:夢靈129元60分鐘(包含女生洗背搓澡);夢如初199元80分鐘(包含洗背搓澡和按摩);夢醉紅顏289元60分鐘(女生洗澡,客人和技師自行商量賣淫嫖娼的價格)。
2017年10月2日,胡某與另外兩名煤礦工友一起到足浴城消費,兩工友選擇了足療,胡某由女技師帶至二樓洗澡(木桶浴)。一小時後,兩工友洗腳完畢先行離開,就在王某敲門準備告訴胡某其工友已離開時,發現始終無人應答。王某遂叫人撞開大門,發現胡某裸身躺在木桶內,頭部在水面以上,而女技師僅著內衣內褲倒在木桶旁,王某在拉拽二人的過程中亦昏倒過去,在醫生趕到現場時,發現胡某和女技師已當場死亡,王某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
後經警方調查,由於張某、王某二人資金短缺,便以2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臺便宜的二手燃氣熱水器(又稱過水熱),張某自行將其安裝在客房內並連接液化氣罐,而熱水器並未安裝排氣管,胡某和女技師均因煤氣中毒身亡。
張、王二人是否構成犯罪?
胡某和女技師因煤氣中毒身亡,是天災還是人禍?張、王二人除了需承擔民事責任外,是否需負刑事責任?
二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張、王二人購買二手熱水器,將熱水器安裝在室內且未安裝排氣管,應當預見到可能發生傷亡事故,最終也實際導致了胡某及女技師兩人中毒身亡,故兩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且情節較重,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人涉嫌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案涉足浴城提供洗澡服務,實為色情服務,雖然張、王二人不直接參與賣淫嫖娼的價格談判,但兩人提供了違法服務機會和違法服務場所,且兩人對可能從事賣淫嫖娼違法行為的事實是明知的,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兩人涉嫌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你認為胡某因此而亡是否值得?張、王二人是否構成犯罪?歡迎進行交流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