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被「抄家產」,外界眾說紛紜,觀點囉哩八嗦,到底這組織是民眾捐輸的財產,還是搜刮民脂民膏?這麼說吧,如果是後者,黨產會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早查抄個乾淨了,還需要「內政部」出來「過場」嗎?
也就是說,婦聯會的財產,光明正大得很,就是人民財產,根本無須猜東猜西。民進黨抄婦聯會家產,才是搜刮民脂民膏。
面對執政黨的強取豪奪,前「主委」辜嚴倬雲主戰,並發出聲明「婦聯會知道接受了政府的條件,就可以免於被汙衊攻擊,但是這樣就成了不正當轉型正義的幫兇。
婦聯會選擇面對這些不法行政手段的制裁,因為從頭到尾,婦聯會就不在乎金錢和頭銜,只在乎事實、正義以及國家的法治和民主體制。」
不過,歷史上的主戰派,總是被組織內部的主和派扯後腿,想留下一絲生機的常委們將雷倩推出來擋子彈。」內政部」索性除掉辜嚴倬雲,讓婦聯會自己內鬥。在外部的執政黨佔據完全優勢輔助下,婦聯會內部當然是主和派贏。
總資產381億元,能留下38億,畢竟還是一筆可觀的財產,故而「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這思維,主和派用以安慰自己,淡化投降主義,以免被罵太慘。
重點是,婦聯會還能東山再起嗎?都已經被抹成不義組織了,難道會因為投降,就沒人講話了嗎?當然不可能。
簽下了降書以後,臺獨兩種態度: 1. 看吧,自己承認自己不義了吧?2. 343億就能「贖身」,太便宜了吧!這兩種總結,仍然一口咬定婦聯會是不義組織,投降也沒換來清白。
雷倩說婦聯會只能在鐵鎚與木棒之間做選擇,這說法不盡真實,因為根本沒有木棒,只有鐵槌,只是現在敲你與未來敲你的差別而已。
原因是,雷倩雖向「內政部」投降,黨產會可沒有簽下受降書,就算婦聯會保有2/3席次,「東廠」那1/3席次才有實權,若你2/3的人不聽話,1/3的人可以揚言讓黨產會再度啟動調查,用「國民黨的隨附組織」的標籤威逼你就範。
投降換來的不是苟活,而是成為執政黨隨意使喚的奴隸,甚至幫兇。那38億怎麼用?真的是2/3的人說了算嗎?
歷史上的主和派,總安慰自己「退後是為了向前」,但真能向前的有幾個?大部分是臥薪嘗膽,最後習慣了不是嗎?況且,勾踐乃復國者,婦聯會要」復」什麼?名譽嗎?既然愛惜名譽,又何必簽降書?又何必簽悔過書?又何必坦承犯罪?
黃智賢形容,執政黨是強姦你,又逼你簽自願書,還不保證日後不會強姦你。確哉斯言。
「常委」潘維剛以辭職明志,講得很好,「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婦聯會不能屈服,否則創下人民團體捨棄自尊自主地位的惡例,助長執政當局剝奪民權的氣焰」。國民黨放水「黨產會」預算在先,已然創下惡例,婦聯會不過是國黨投降效應的餘波蕩漾,我也想反問國民黨主席參選人潘維剛,當前主席洪秀柱要求藍委對黨產會一案焦土作戰時,妳為何不表態支持?
看起來執政黨用38億買了「大是大非」,雷倩接受了這個「是非價格」,但這38億到底是不是你們主和派的?此後真能隨心所欲「燒柴」嗎?
雷倩說,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政黨法,都讓婦聯會沒有說不的選擇。雷倩沒說的是,不能說「不」是因為還想保留婦聯會的剩餘價值,俗語說無欲則剛,你若更在意「大是大非」,不會為了38億苟延殘喘。當然能說「不」,直接解散,就能保有令譽。
為「不義」背書,就是雷倩一生都抹不掉的汙點。
以父親蒙冤最終獲得清白為例,雷倩大談「苟活才是硬道理」,我想這麼說吧,婦聯會苟活了,「雷倩」卻死了。這個名字曾經響亮,曾經代表理性,曾經代表格調,曾經代表清流,曾經代表正義,也代表藍營的一名戰將,一投降,就什麼都沒了。
原來,雷倩也不過如此。
執政黨將雷倩梟首示眾,綠媒覺得不夠,還輔以鬥臭,說雷倩這次出頭是為了選舉,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簡言之,就要讓你雷倩死透,休想保命以「復」東「復」西的。
我想有很多藍營名嘴不忍苛責雷倩,畢竟人家被刀架著脖子,落井下石未免太殘忍。但是,投降主義往往就是這麼蔓延開來的,同情是一回事,是非是另一回事。
做一名時評者,總得站在公眾的角度看事情,雷倩若選擇引刀成一快,則公義得以彰顯,但雷倩選擇了偷生,棄公義於不顧,我們評論者不能心軟。
我想對雷倩說,無論你怎麼想,與強盜土匪手牽手向社會一鞠躬那場面,妳不覺得羞恥嗎?投降條件裡有規定妳要牽手大合照嗎?妳可知道這張手牽手大合照,會寫入臺獨的「國民黨萬惡史」裡?妳可知道這手牽手一鞠躬,可證明妳不只是投降,還成了幫兇?
或許妳自己心裡也知道,妳選的根本不是木棒,而是看起來像木棒的鐵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