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
0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青海發投鹼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所屬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轉讓價格:21.888億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11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2021-1-11
轉讓方名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02項目公司介紹
青海發投鹼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04-08,法定代表人為時春雷,註冊資本為6064.5033萬元人民幣,企業地址位於德令哈市長江路東側工業園區,所屬行業為非金屬礦物製品業,是一家國有實際控制的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經營範圍:生產、銷售純鹼產品及其副產品,礦產品、煤炭、瀝青、鉀肥、水泥、石油製品(不含成品油和危險化學品)、化肥、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築材料、電子材料、有色材料、金屬及金屬材料、鋁及鋁合金、鐵合金爐料的銷售,礦產品的開發(不含勘探開採),普通貨物運輸,房屋及場地租賃業務,對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進行投資。(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青海發投鹼業有限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
03與轉讓方相關的其他條件
一、 對受讓方要求 :
意向受讓方待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出具產權受讓申請接收單後,方證明其已向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提交受讓申請;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受讓資格後,在公告報名截止日前將此次轉讓項目的保證金人民幣2.4億元(貳億肆仟萬元整)匯至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指定的結算帳戶;採取網絡動態報價的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競價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股權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競價未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支付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意向方待確定為受讓方後按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通知的時間、地點與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籤訂《產權交易合同》;本次股權轉讓的付款方式如下:分期付款,首期在籤訂產權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30%(保證金衝抵價款),剩餘70%價款六個月內付清,涉及標的企業債權的與轉讓方籤訂債權協議,自籤訂之日起二到三年內逐步還清。受讓方必須提供由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並交納保證金後,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未參加後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未按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與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籤訂《產權交易合同》;(5)若發現意向受讓方提供文件、材料複印件與原件不一致,存在虛假陳述、重大遺漏和隱瞞的情形;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受讓申請的內部決策及審批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 除員工主動辭職、離退休、法律法規規定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外,受讓方不得要求青海發投鹼業解除在職員工的勞動合同,且不得降低在職員工的薪酬水平。
三、在掛牌期內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查閱本次產權交易文件和對青海發投鹼業進行盡職調查。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提交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後,即視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認可本次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標的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青海發投鹼業的全方位完整盡職調查,並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願全部接受產權轉讓之內容。
四、受讓方承諾知悉標的公司青海發投鹼業已經披露的資產、負債、人員、業務現狀及未決訴訟事項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已充分了解標的公司和標的股權的瑕疵和風險,同意以標的公司青海發投鹼業現狀進行受讓,本次交易完成後受讓方不得因該等風險向轉讓方主張任何權利,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物狀況為由退回標的資產。
04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為依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受讓後應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如受讓方需併購貸款,需提供銀行授信證明,成交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付不得低於總價款的50%,其餘價款需在6個月內一次性結清;
3、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受讓申請的內部決策及審批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標的物狀況為由退回標的;
5、向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銀行資信證明;
6、經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法人單位;
7、有參與過純鹼企業重組,產能整合經驗的企業優先報名。
05競價方式
信息披露期滿,如徵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06聲明
本推介信息為意向股權轉讓信息,相關內容以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網站(百度搜索)正式的信息披露公告內容為準。凡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並有意願參與本項目的意向投資方,可在公告期間內與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聯繫,以便安排進一步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