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7:2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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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上午,鎮江中院與丹徒法院聯合召開全市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鎮江中院民二庭庭長朱衛芳從破產案件審理基本情況、破產審判工作取得成績及進一步強化破產審判工作舉措等方面介紹了鎮江法院2018年以來破產審判情況,並向公眾發布了全市法院三起破產審判典型案例。
今天,小編就帶您看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該案曾榮獲2019年度江蘇省十大破產典型案例。
鎮江金州水務有限公司破產案
基本案件背景
鎮江金州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州水務)設立於2004年2月19日,註冊資本1800萬元,住所地為江蘇省鎮江市諫壁鎮東(諫壁抽水站院內);經營範圍包括自來水、淨化水的生產、銷售;自來水管道安裝和供水設備的維修等。金州水務承擔鎮江市諫壁地區13094戶用水戶的供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戶12278戶,其餘為企事業單位用戶。
金州水務的取水口臨近化工企業,因為經常受汙染導致水質不達標。2011年金州水務停止自來水的自主生產,改由鎮江市自來水公司躉售方式供水。由於供水管網年久老化,管理粗放等原因,金州水務供水漏損率高達25%左右,連續多年虧損。2016年9月起無法正常運營。2017年7月,金州水務因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已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法院經審查,受理了金州水務破產清算一案。2019年4月2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終結了金州水務的破產程序。本案處置不良資產金額3628餘萬元;安置職工人數42名,補繳社保費用金額52萬元,化解職工債權金額362餘萬元;化解不良債務5077萬元;釋放閒置廠房3036平方米。
主要舉措
(一)持續經營保民生。考慮到金州水務在諫壁地區向13000多名居民和企事業單位供水,並且存在當地用水改造的在建工程,為了維護該地區民生穩定,管理人報請法院並獲得批准,同意金州水務在破產受理後持續營業,並委託鎮江市自來水公司管理。另外,通過多種形式和職工交流,仔細核查職工債權情況,依法維護職工權益,以相關營業收入消化用工成本,保證職工隊伍穩定,保障了企業的穩定運營和供水安全。該情況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進行了告知,得到債權人的一致認可。之後管理人協助託管單位,在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下保證了金州水務的平穩運營和財產安全,直至財產變價交接完畢,未發生任何生產事故或供水安全事故。
(二)整體變價推破產。金州水務已經無法自主生產經營。受到供水管網年久失修的影響,金州水務沒有值得投資人感興趣的重整資源。法院經過綜合考慮,迅速裁定破產清算。
金州水務主要財產是專用供水設備設施,大部分是埋設於鎮江諫壁地區的地下供水管網設施。這部分財產因埋設於地下或者附著於土地而無法移動,給變價帶來困難。另外,金州水務所有的房屋與構築物所佔用土地全部是租賃取得。這部分財產也因與他人財產無法分割而變價受限。
金州水務財產的另一個特點是生產經營負有市政公用事業功能。因此,金州水務的財產變價過程必須維護該地區供水的連續與民生的穩定。
金州水務財產的第三個特點是已經由被託管經營業務的鎮江市自來水公司使用,而該公司是市區範圍內唯一具備資質進行供水經營的單位。
綜合上述客觀情況,金州水務破產財產的處置應當堅持尊重歷史符合實際公開處置的原則,破產財產的買受方必須滿足鎮江地區供水職能要求,並能夠在接受破產財產後持續經營以滿足諫壁地區供水需求。
因此,法院指導管理人提出的變價方案是對金州水務全部財產中與供水經營相關的財產,如專用設備設施、供水管網、房屋、構築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等,按照依法委託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所載評估價為成交價進行整體變價,出售給鎮江市自來水公司。該變價方案在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上經審議得到通過。鎮江市自來水公司如期支付了全部款項,金州水務財產得以整體變價成功,很好地完成了破產重要環節。同時,鎮江市自來水公司整體接收原有職工,解決了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問題。整體變價的重要意義還在於該方案保證了破產變價前後財產的順利交接、經營的穩定有序、業務的平穩過渡、民生的有力保障。
典型意義
金州水務破產案件的進程,就是府院聯動成功實踐的一個縮影,凝聚了政府與法院的集體智慧,既依法處置,又靈活創新;既快捷高效,又確保公平正義。金州水務破產案的順利審結,得到了債權人、職工以及供水區居民的充分肯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編 輯:仲 新
校 對:周忠海
審 核:孫彩萍
來 源: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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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破產審判典型案例】鎮江金州水務有限公司破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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