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等深線》記者 裴昱 北京報導
似乎在一夜之間,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就誕生了。這個被簡稱為RCEP的自由貿易協定,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劇全球化逆流的背景下,像是一艘諾亞方舟,也像是一座可以望見的燈塔。
這個世界最大自由貿易區的框架和基礎,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這正是RCEP英文縮寫的由來。在15個締約國中,既有中國、日本這樣的大型經濟體,也有澳大利亞、紐西蘭這樣的資源型經濟體,亦有東協國家這樣在區域經濟和地緣政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經濟體,覆蓋範圍之廣、經濟發展階段跨越之大、開放水平之高,均屬當代自由貿易協定的翹楚所在。
這份重要的自貿協定,歷經8年談判,幾經延遲,博弈不斷,但終於籤署。在中美經貿關係仍存在不確定性的背景下,RCEP對於中國十分重要,而在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情況下,無論是日本還是東協,抑或澳大利亞與紐西蘭,都務實地意識到,保留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火種,對國家和世界將有多麼重要。
儘管如此,協定中所有實質性的內容,仍需經過彼此之間的過招與博弈,求同存異成為協定能夠最終籤署的保障,關稅加上原產地規則、貿易便利化、投資、智慧財產權、貿易救濟這些有著直接影響的領域,無不如此。
這其中,中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也恰恰是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同樣在繼續學習這個自己不能離開,也不能離開自己的世界。協定裡的中國,就是這樣一面理解世界和中國自己的鏡子。
誕生就在博弈中
「8年的談判時間,以國際間自貿協定的眼光來看,不算長,但也不算短了。」一位長期從事國際貿易法律研究的專家告訴《等深線》(ID:depthpaper)記者。此類協定的談判締約周期,既有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歷經漫長的10年談判,也有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在5年之內就締約成型。
實際上,8年只是RCEP的談判時間,如果追溯起源,這一切的動議大體可以追溯到1997年。那一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東南亞、東亞主要經濟體所受衝擊頗大。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97年12月,東協十國邀請中日韓三國領導人在馬來西亞進行非正式會談,從而開啟了「東協10國+中日韓3國」的對話模式,也就是「10+3」模式。
在「10+3」模式的基礎上,2001年,基於「10+3」的東亞自貿區模式被提出,英文簡稱FTAAP。「這個模式,是在10+3對話模式下設立的『東亞展望小組』提出來的,東亞自貿區當時在構想中,是東協10國加上中日韓3國,當時還有東亞共同體的構想,也是這個小組提出來的,當時還形成了報告。」前述專家告訴記者。
一些參與過當時政策研究的人士都向記者回憶,對於這一構想,當時中國和東協國家都是很支持、很積極的。尤其是2004年的10+3會談上,中國牽頭啟動了FTAAP(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 亞太自由貿易區)的學術研究,當時很多中國方面的專家學者,都參與到這項工作當中。中國角色,在此時已有顯露。
「但是,日本方面有不同的考慮,當時日本提出了另一個方案,就是拉上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構建一個』東亞緊密經濟夥伴關係『,這個構想被稱為CEPEA,是一個『10+6』模式,也就是東協10國和中、日、韓、澳、新、印,我們當時都認為,這是日本擔心只基於『10+3』的FTAAP中,無法與中國抗衡。」一位參與當時政策研究的人士說。
但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這一構想並未得到東協國家的積極響應,圍繞東亞經濟和貿易的構建工作暫時停滯下來。當時,參與工作的人們或許意識不到,轉機在幾年後就要到來。
「中國風格」的協定
2009年,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開始推行「重回亞太」戰略,在美國的外交棋局上,亞太地區的權重開始迅速增大。在這樣的戰略大背景下,歐巴馬的幕僚團隊發現了一個只有四個國家締約、而且不是世界主要經濟體參與的多邊自由貿易協定。
《等深線》記者查閱相關國際法律文件顯示,這四個國家即是汶萊、紐西蘭、新加坡和智利。此四國恰好地處太平洋的兩端,從而形成了一個跨太平洋「兩端」的自由貿易協定。多位研究國際貿易問題的專家都認為,這就是「跨太平洋戰略經貿夥伴協定」的初始形態。
歐巴馬的幕僚團隊發現了這個協定,並認為其恰好可以承載歐巴馬提出的「重返亞太」戰略,於是,美國迅速介入這項協定,並迅速將其擴充為更多國家參與的「跨太平洋戰略經貿夥伴協定」,它有一個更為人們熟悉的英文簡稱,就是TPP。
「不能否認TPP是一個高水平的自由貿易協定,但是TPP帶有非常鮮明的美國主導的協定風格,就是要統一標準,很多標準都是按照美國的國內標準來的,並要求締約國與其保持一致。」一位長期從事國際貿易法律研究的人士表示,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就是TPP的門檻很高。
在這樣的背景下,東協國家由於經濟、社會、法治水平發展不一,雖然無人可以否認其是太平洋一端無法忽視的經濟體,但按照TPP的「高標準」,東協10國中,只有4國可以加入TPP的談判,有6國難以參與,而此時,中日韓三國的自貿談判又已經開始。東協在此時此刻的地位,變得十分微妙。
於是,東協的態度最終轉變,開始接受一個以東協10國為基礎,中日共同提出的方案,這就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英文縮寫RCEP,這時已經是美國開始主導TPP談判的第二年——2011年,RCEP談判終於啟動。「當時就設立了三個工作組,分別是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一位參與當時政策研究工作的人士回憶。
他認為,RCEP以東協10國為基礎,但中國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這個協定中也帶有鮮明的「中國風格」。
「無論是WTO,還是FTA,都是國際經濟秩序的歸置協調,以前是協調解決貿易自由化的問題,現在是要解決達到一個基本的市場化程度的問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告訴《等深線》記者,「市場化程度多少是個很難說清楚的問題,中國講的是不同模式之間的共存,也就是尊重不同國家的發展模式;美國強調的是你要達到跟我一樣的標準、模式。RCEP和《全面且先進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前身是TPP——記者注)就是兩種不同國際經濟秩序歸置協調思路的產物。」他說。
關稅表的奧妙
這種「中國風格」,並不是說說而已,而是切實體現在具有實質性影響的RCEP的協定內容中。「關稅減讓是談判中的核心和難點。」一位參與RCEP談判雙方可行性研究的人士告訴《等深線》記者。而恰恰在這個最核心的問題上,「中國風格」頗有展現。
《等深線》記者對比RCEP中英文協議文本、CPTPP(TPP發展而來——記者注)協議文本發現,在協定文本中涉及關稅的關稅減讓表,兩者形式完全不同。
屠新泉告訴記者,CPTPP採用的是「一個國家一張單」的方式,所謂「單」,即是指關稅減讓表。在這種方式下,除例外情況,一個國家針對其他締約國採用同一個關稅減讓表。例如,在CPTPP中,美國對從墨西哥進口的產品和從加拿大進口的產品,採用同一張關稅減讓表。
「也就是說,美國從墨西哥進口一個產品,關稅3%,在CPTPP的框架下,美國從加拿大進口同一個產品,關稅同樣是3%,除少數例外情況外,締約國之間同類產品的關稅是一致的。」一位長期從事國際貿易法律研究的人士表示。
但是,RCEP與CPTPP不同。《等深線》記者了解到,RCEP採用「兩兩對價」的關稅談判模式。所謂兩兩對價,即為任一成員與其他成員逐一開展談判,最終雙方共同作出減讓安排。這種談判模式,反映到最終的協定結果上,就是一個國家針對其他締約國分別採用不同的關稅減讓表,相同的產品,從不同的國家進口,關稅可能都是不一樣的。
「舉例而言,比如中國從日本進口某一種產品,經雙方談判,關稅稅率是3%,但是同樣從馬來西亞進口某一種產品,經雙方談判,關稅稅率可能就是2%,如果談成相同的,就是相同,談成不同的,關稅稅率就不一樣。」前述國際貿易法律研究的人士說。
對RCEP有深入研究的專業人士都認為,RECP中採用的「兩兩對價」模式,更多、更充分地考慮了締約國之間不同的社會、經濟甚至產業發展水平,而不是以一個稅率要求所有國家,是一種更開放、更包容,也更加務實的做法,這也恰恰是RCEP能夠一舉成為世界最大自貿區的原因所在。與之相反,CPTPP以所有締約國採用「統一標準」的方式,要求締約國的社會、經濟、產業發展水平需要高度接近,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以參與的國家的範圍。
「因為貿易夥伴之間的產業結構不同,競爭力各異,所以,RCEP在保證實現實質性市場開放的同時,各方會對一些特定產品的關稅減讓做出一些特殊的安排,一般包括過渡期、部分產品適度降稅和少數產品例外等安排。」上海WTO事務諮詢中心副總裁黃鵬告訴《等深線》記者。
漸進式減讓「智慧」
在由序言、20個章節和4個市場準入承諾附表組成的RCEP中,附件一即為關稅承諾表,包括一般性說明和15個國家的關稅承諾表。一位熟悉自貿談判的人士則向記者表示:「關稅很重要,如何達成關稅其實更重要,也更考驗談判各方和協定主導方的政治智慧。」
作為一項自貿協定,RCEP的重要宏觀目標之一,自然是「零關稅」。也恰因如此,RCEP一籤訂,即有人認為,從日本進口的汽車可以試試零關稅了。但一切,顯然不會這麼簡單。
根據RCEP的框架,其所採用的是「漸進式」零關稅安排,即通過立即降稅和10年內逐步降稅的方式,最終在整體上針對超過90%的貨物貿易產品實現零關稅。《等深線》記者在協定的一般性說明部分中,發現協定表明了分階段削減和取消關稅的生效日期。
近些年熱門的日本日化用品中,目前中國自日本進口牙膏的基準稅率為10%,RCEP中方對日本的關稅承諾表中,根據漸進式減讓安排,第一年關稅降為9.1%,第二年為8.2%,第三年為7.3%……第十一年實現零關稅。
「每個國家的產業發展水平不盡相同,所以,RCEP這種漸進式減讓關稅的方式,讓各個國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產業發展水平以及和他國之間的貿易結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權衡,留出足夠的空間和餘地,而不是簡單硬性地要求一步到位,談判是求同存異,用漸進性減讓的方式,就是為求同存異創造了空間和條件。」前述熟悉自貿協定談判的人士向記者分析。
他還提到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國際間貿易協定談判的問題,需要面對國內的各種利益群體,也就是對國內的相關利益群體,要有「緩衝餘地」和「交代」,用漸進式減讓的方式,對於那些本國發展不充分,競爭力不強的產業來說,有著相應的「緩衝餘地」,而避免出現直接一刀切,讓國內特定利益群體負向反饋較大,成為協定談判或籤約的障礙。這著實是一種對談判各方以及主導方政治智慧、外交智慧的考量。
「一步減到位,可能協定根本就籤不了。」他分析說。
一位參與雙方可行性研究的人士告訴《等深線》記者:「關稅減讓是談判中的核心和難點,成員往往在自身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部門選擇較高的關稅削減,而在其他部門則會採取過渡期或者部分例外的安排,其目的仍是把握好開放和競爭之間的平衡,實現共同發展的目標。」
「籤了RCEP,日本進口汽車現在也不可能是零關稅。」前述熟悉談判的人士向記者強調。
「衡量減讓影響最大的部門,需要逐個分析每個協定下的各方減讓表,同時,還需要在協定實施後開展評估。」黃鵬認為,通過以較短過渡期為主的安排,可以讓消費者和企業在協定實施時和較短的過渡期內享受到協定的優惠成果,為豐富消費者市場選擇、助力企業發展帶來福利。
原產地的「區域性寬鬆」
一位長期在大型外貿企業工作的人士告訴《等深線》記者,對於企業而言,關稅稅率固然重要,但一個自貿協定中,原產地的認定方式,尺度、範圍等,對企業同樣重要。因為一方面原產地的認定方式會對出口產品享有什麼水平的關稅優惠有非常直接的影響;另一方面,在出口產品或者企業遭遇歧視性關稅的時候,如何認定產品的原產地問題,則直接關係到企業能否出口的問題。
在國際貿易領域,原產地有另外一個稱呼,名為」經濟國籍「。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即是產品的生產國問題。但是,在高度全球化和產業鏈全球分工的背景下,這個問題就複雜了起來,一個產品,其加工製造是在全球產業鏈上分工完成,涉及多國。那麼,怎麼認定原產國?
一般來說,原產地規則在國際貿易中有著重要作用,為了實施關稅的優惠和差別待遇等,海關必須根據原產地規則來確定進口貨物的原產國,給予相應的海關待遇。標準一般通過增值比例和稅目改變。通俗而言,就是原產國的認定不同,出口產品享有的稅率就會高低不同。
《等深線》記者查閱RCEP協議文本顯示,第三章描述了原產地規則。多位受訪專家和企業界人士都提醒,RCEP相較於其他自由貿易協定,其中一項最重要的突破是協調了區域內不同的原產地規則,並設定區域累積原產地規則,這對企業,以及企業的區域產業鏈布局而言,都有比較直接的影響。
RCEP第三章中規定,只要貨物的區域價值成分不低於40%就可以享受到RCEP的優惠關稅安排。
前述企業人士向記者解釋,原先成員國進口原材料或半成品,進行加工後再出口,產品在單一國家需要達到一定比例的增值,才能享受原產地關稅優惠。而RCEP設定區域累積的原產地規則,意味著可以把15個成員國組成的RCEP視作一個大區域,在這個區域內跨國生產組裝加工的產品的原產地價值成分可以進行累積,來自RCEP任何一方的價值成分都會被考慮在內。這將顯著提高RCEP優惠稅率的利用率。
「原來中國生產的產品,出口到東協國家,必須要滿足原產地規則,才能享受到東協進口免稅的待遇。比如一個產品在中國加工製作要增值35%,才能出口到印度尼西亞去,享受零關稅。現在有了RCEP的區域累積原產地規則,中國企業從韓國進口一個零部件,然後在中國做一些加工,只要這件產品在中國和韓國總共的增值達到35%,出口到印度尼西亞,就能夠享受印度尼西亞的零關稅待遇。這就是RCEP美妙的地方,它會促進我們東亞地區的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舉例說。
CPTPP中也設置了區域累積原產地規則,但CPTPP的區域累積規則更為多樣化,不同的產品、不同的稅號區域增值比例都不盡相同。
除了對產業鏈的優化配置,原產地規則在遭遇反傾銷調查時也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正常情況下,原產地規則的作用還不那麼突出,但遭遇歧視性關稅時,被認定為哪國產品就有意義了。」屠新泉認為。
博弈貿易救濟
實際上,屠新泉反覆提到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在歸類上可以歸為貿易救濟的手段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RCEP成員國內,中國也是被應用貿易救濟次數較多的國家之一,因此,這可以被看成是RCEP框架下的又一次博弈。
《等深線》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1995年至2019年間,WTO全體成員遭遇反傾銷調查次數排名前十的國家或地區中,RCEP締約方佔6個;遭遇反補貼調查次數排名前十的國家或地區中,RCEP締約方佔4個,締約方相互之間的貿易救濟調查也時有發生。在此背景下,RCEP如何規範各締約方運用貿易救濟調查的方式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通常情況下,自貿協定都不會有爭端解決機制的部分,因為自貿協定是建立在WTO基礎上的,出現了貿易爭端,需要裁決,那麼就去WTO的機制下去裁決。」屠新泉告訴記者。
「自貿協定中的成員國通常是朋友關係,爭議更多以磋商方式解決,如果設立一套獨立於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機制,其實沒有太大意義,也更複雜。」屠新泉認為。
但是,CPTPP就不盡相同。兩位專門研究CPTPP的律師告訴記者,CPTPP有自己的爭端解決機制和程序,就是針對糾紛所涉事宜進行調查並作出裁決的三人小組。在糾紛提交三人小組之前,雙方必須先經過一個協商過程,如果協商不成功,可以要求成立三人小組。三人小組由糾紛雙方各指定一名成員,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組長,由三人小組就糾紛作出裁決。
也正因如此,在CPTPP的前身——TPP在美國的主導下簽訂時,才有全球範圍內認為,美國主導下的TPP協定,有脫離WTO「另起爐灶」的意味。
不過,這顯然不是中國的風格,在中國風格明顯的RCEP中,其貿易救濟的有關規定,基本上重申了WTO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針對過渡性保障措施、貿易補償,以及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等內容作出的說明,也都基本遵循WTO的規則,這說明,中國是現有全球化秩序的維護者。」一位研究WTO的專家告訴記者。
這其中就包括「過渡性保障措施」。
「過渡性保障措施,實際上是為了給大家一個安全閥,關稅減免後導致的進口激增,可以恢復採用貿易保護措施,但不能濫用。」屠新泉解釋道,RCEP的過渡性保障措施與WTO《保障措施協定》(《SGA協定》)基本是一致的。
在仔細研究協議文本後,前述企業界人士發現,RCEP過渡性保障措施對措施實施條件和期限要求更為嚴格,並規定了更高的磋商和補償義務。
RCEP中對於臨時措施的規定,要求採取臨時保障措施的締約方應在實施臨時保障措施後立即與出口締約方開始磋商,而《SGA協定》中並沒有立即磋商的要求。此外,RCEP規定採取臨時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特定情況下延長1年。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可再額外延長1年。而《SGA協定》則要求一般不超過4年,特定情況下可延長至最多8年,發展中國家成員可再額外延長2年。
「你還是可以把這一點內容,理解得像關稅的漸進式減讓一樣,都是留時間,給餘地。歸根到底,還是RCEP的風格,就是基於不同國家的發展水平。同時,這也是一種談判的智慧。」前述長期從事國際貿易法律研究的人士告訴記者。
不過,記者注意到,RCEP中有貿易補償的制度設計。簡單而言,就是締約國的一方採取過渡性保障措施之後,給他國帶來的影響和損失,要在其他貿易領域進行等額的補償。「例如,一國對某個產品採用了過渡性保障措施,給他國帶來了1億美元的損失,那麼按照RCEP的制度設計,這個國家要在其他領域通過各種手段,補償他國相應的損失。當然,怎麼補償,要通過磋商來解決。」前述企業界人士向記者分析。
但是,在通常的國際貿易實踐中,就存在另一個現實問題。「補償就意味著要談判,會增加回合和麻煩,所以一般情況下,成員國更願意採用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一位多年從事國際貿易爭端處理的律師告訴《等深線》記者。
「因為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按照國內法律程序就可以自行決定,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不需要磋商,也不涉及到貿易補償,這可能會是比較現實的問題,所以,以我們的專業判斷,雖然RCEP中設計了貿易救濟、過渡性保障措施等,但現實中應用的機率不大,因為都沒有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方便。」他說。
CPTPP「遙望」
儘管相比於CPTPP,RCEP有著鮮明的「更包容、更具靈活性、更務實」的中國風格,但這並不影響對CPTPP是一個自由貿易開放程度更高的自貿協定的判斷,《等深線》記者採訪的多位專業人士也均持這一看法。恰恰因為如此,他們都認為,中國應該仔細研究CPTPP,通過尋求加入CPTPP,來進一步提升國際貿易的自由化程度,這一點對中國有利。
CPTPP實際上是在TPP的基礎上發展演化而來。歐巴馬政府主導完成TPP的籤訂後,川普擔任美國總統,他奉行美國優先戰略,這直接導致了美國退出TPP。在美國退出之後,日本主導了TPP的進一步升級,於是,TPP升級為CPTPP,也就是《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目前,CPTPP共有11個締約國,分別是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智利、紐西蘭、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越南、墨西哥和秘魯共於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覆蓋4.98億人口,締約國國內生產總值之和佔全球經濟總量的13%。
CPTPP保留了TPP超過95%的項目。在其框架下,成員國間95%的貨物實行零關稅,且採用一個國家一張清單的關稅模式,在市場開放和制度規則方面,較之RCEP,CPTPP都有著更高的開放程度。
「雖然美國主導的TPP最初有遏制中國的考慮,但其高標準的規則是美國主導下才能顯現出來的。」一位國際貿易領域的專家表示。實際上,日本主導CPTPP後,對原有的標準和規則進行了一些調整,以部分降低門檻,從而使協定能有更廣泛的覆蓋面,讓更多國家可以參與。根據聯合聲明,CPTPP擱置了20項條款,其中11項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以美國要求寫入的項目為主。「各個國家的加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修改調整。」他說。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室副主任蘇慶義表示,雖然RCEP在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等規則上邁出了重要一步,但諸如國有企業、環境、勞工這些高標準規則有所缺失。而對於中國而言,CPTPP中最為敏感的領域,便是國有企業。
「不管是世貿組織改革,還是CPTPP,或者其他貿易摩擦和糾紛的爭端解決,對中國而言,國企都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這方面很棘手,但是繞不過去。」前述國際貿易領域的專家表示。
「RCEP涉及這些內容的章節,和CPTPP相比有較大差距。這意味著,中國為執行RCEP所要做出的改革工作相對較少,RCEP制度型規則帶來的收益自然也較小。「蘇慶義說。
而當下,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著手進行準備。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有關主管部門正在就國企規則的問題展開研討。
畢竟中國對待CPTPP的態度帶有戰略屬性,多位受訪人士均提到,不管拜登就任美國總統後,美國是否會重新加入CPTPP,現在英國已經公開表態要加入CPTPP,如果中國不能正面面對,那麼,CPTPP將會重新起到TPP時的戰略作用。
據新華社報導,國家主席習近平於11月20日晚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亞太經合組織第27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指出,中方歡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完成籤署,將積極考慮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一個更開放的中國,一個RCEP顯然遠遠不夠。
(編輯:郝成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