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0-12-16 食品夥伴網

  根據《市場

監管

總局辦公廳關於對56批次

抽檢

不合格

食品

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0〕1022號),其中涉及我轄區7家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寧潤平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冰鮮黃花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73 樣品名稱 冰鮮黃花魚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潤平商業有限公司

檢驗不合格

項目

恩諾沙星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南寧潤平商業有限公司於2020年5月27日購進抽檢不合格冰鮮黃花魚95kg,銷售95kg(含

監督

抽檢2.8kg)。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

管理

局於2020年6月18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冰鮮黃花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免於處罰。處罰決定書編號:西市監不罰字〔2020〕9489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主動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做好進貨查驗記錄。

 

  二、南寧市楊阿梅海鮮經營部銷售的基圍蝦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57 樣品名稱 基圍蝦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楊阿梅海鮮經營部

檢驗不合格

項目

土黴素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南寧市楊阿梅海鮮經營部於2020年5月27日購進抽檢不合格基圍蝦5kg,銷售5kg(含監督抽檢3.52kg)。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於2020年7月24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基圍蝦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如實供述有關情況,採取措施進行召回,主動停購停銷問題產品,並在期限內完成了整改。截至目前,未接到消費者反映因食用上述不合格基圍蝦造成傷害等不良反應的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元;2、罰款人民幣2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南市監處罰〔2020〕1244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或運輸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主動停購停銷與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做好進貨查驗工作。

 

  三、南寧市鮮活鮮海產經營部銷售的基圍蝦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54 樣品名稱 基圍蝦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鮮活鮮海產經營部

檢驗不合格

項目

土黴素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南寧市鮮活鮮海產經營部於2020年5月27日購進抽檢不合格基圍蝦5kg,銷售5kg(含監督抽檢3.595kg)。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於2020年7月24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基圍蝦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如實供述有關情況,採取措施進行召回,主動停購停銷問題產品,並在期限內完成了整改。截至目前,未接到消費者反映因食用上述不合格基圍蝦造成傷害等不良反應的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0元;2、罰款人民幣2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南市監處罰〔2020〕124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或運輸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主動停購停銷與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做好進貨查驗工作。

 

  四、南寧市封裕先海鮮經營部銷售的多寶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497 樣品名稱 多寶魚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封裕先海鮮經營部

檢驗不合格

項目

恩諾沙星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南寧市封裕先海鮮經營部於2020年5月20日購進抽檢不合格多寶魚3kg,銷售3kg(含監督抽檢2.34kg)。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6月24日向該當事人下達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多寶魚的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警告。處罰決定書編號:西市監當處字〔2020〕2020460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主動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做好進貨查驗記錄。

 

  五、南寧市青秀區湘拾記湘菜鋪經營的牛蛙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82 樣品名稱 牛蛙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青秀區湘拾記湘菜鋪

檢驗不合格

項目

呋喃唑酮代謝物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南寧市青秀區湘拾記湘菜鋪於2020年6月1日購進抽檢不合格牛蛙10kg,銷售10kg(含監督抽檢2.4kg),南寧市青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6月23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牛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如實供述有關情況,採取措施進行召回。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免於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編號:(南青)市監餐罰〔2020〕11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立即停止採購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並對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同時做好進貨查驗工作。

 

  六、南寧市淡村商貿城農貿區楊玉香銷售的黑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18 樣品名稱 黑魚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淡村商貿城農貿區楊玉香

檢驗不合格

項目

氧氟沙星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楊玉香於2020年5月20日購進抽檢不合格黑魚27.25kg,銷售27.25kg(含監督抽檢2.8kg)。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6月18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黑魚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警告。處罰決定書編號:南市監江處罰〔2020〕SY91038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立即停止採購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並對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同時做好進貨查驗工作。

 

  七、南寧市大板農貿市場朱少武銷售的黑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GC20000000806030509

樣品名稱

黑魚

生產日期

/

型號規格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

南寧市大板農貿市場朱少武

檢驗不合格

項目

氧氟沙星

檢驗機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朱少武於2020年5月20日購進抽檢不合格黑魚4kg,銷售4kg(含監督抽檢2.49kg)。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6日對該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黑魚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案件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警告。處罰決定書編號:西市監處罰〔2020〕9520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養殖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立即停止採購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並對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同時做好進貨查驗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相關焦點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73期) - 通知公告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 scjdglj.gxzf.gov.cn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陳娟女)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73期)顯示,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澱粉及澱粉製品、飲料、糕點、食用農產品、食糖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3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46期) - 通知公告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 scjdglj.gxzf.gov.cn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陳娟女)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46期)。
  • 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省市場監管局關於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3期)、《省市場監管局關於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6期)、《省市場監管局關於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9期)、《省市場監管局關於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0期)、《省市場監管局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第13期,第15期,第17期),涉及我市6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無錫市梁溪區恩旭食品超市銷售的馬鈴薯澱粉(分裝)  (一)抽檢基本情況。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28號)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8日,福建省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28號)。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28號)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
  •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對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的《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7號)、《關於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號)、《關於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號),涉及我省4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 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置不合格食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月4日,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省市場監管局關於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1期)涉及淮安市1家生產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信息。
  •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陳娟女) 近日,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8期),涉及北京家家吉利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芹菜、北京佳果源百貨店經營的油麥菜。北京家家吉利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芹菜(一)北京家家吉利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芹菜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9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58...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對92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涉及我省2宗案件、3家生產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梅州市興寧市騰福食品店經營的狹鱈魚條(香辣味)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託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網絡平臺抽檢的興寧市騰福食品店經營的、標稱鄭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委託普寧市勝達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狹鱈魚條(香辣味)」(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410730945,規格型號:80克/袋,生產日期:2020年5月11日)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不合格。
  • 廣西貴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7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陳娟女) 廣西貴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0年第11期)顯示,近期,貴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食用油、豆製品、保健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
  •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
    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中,6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完成核查處置工作。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西財富廣場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銷售的樂卡斯花生味酥餅(糕點)  (一)食品名稱:樂卡斯花生味酥餅(糕點);生產日期:2018-06-27;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韓太食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涉及南寧市2家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一、廣西南寧市韓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一)抽檢基本情況抽樣編號XC20451228632300030
  • 江西省景德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通告
    景德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通告(方友林蔬菜攤位)一、浮梁縣洪源菜市場方友林蔬菜攤位銷售的「芹菜」(一)昌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0月26日接到有關「浮梁縣洪源菜市場方友林蔬菜攤位」的不合格報告:昌南新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9月21日對洪源菜市場方友林蔬菜攤位銷售的芹菜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毒死蜱、甲拌磷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關於天津市盛福園蜂產品製造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在2020年9月1日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中,發現1批次不合格槐花蜂蜜,涉及我區天津市盛福園蜂產品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槐花蜂蜜現將不合格餐具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 關於天津香草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關於天津香草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被抽檢基本情況:  經檢驗,天津香草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經營方凡大肚子茶(代用茶)生產廠家為廣州健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日期批號為2019年6月29日,規格型號為45克(3克X15袋)/盒。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標籤項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相關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置不合格食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12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於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關於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實施的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我市食品生產經營者。
  • 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檸檬味果味飲料核查處置情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品不合格情況通知的內容,涉及 融安縣河東磊旭百貨經營部經營的「檸檬味果味飲料」。該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GC20450000622232975樣品名稱
  • 浙江建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荊花蜂蜜核查處置情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24日,浙江建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0年第七期)。建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0年第七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44期),涉及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瑞洲食品超市銷售的荊花蜂蜜。
  • 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8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沭陽縣、泗陽縣、宿豫區、宿城區、洋河新區轄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生產經營的8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北大板藍莓冰棍   (一)抽檢基本信息。
  • 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4家企業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
    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34、36、39、40期),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二)核查處置情況  當事人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4日作出編號為「杭餘市監罰處〔2020〕609號」的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做出以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