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銷售的螃蟹(淡水蟹)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004431219;產品名稱:螃蟹(淡水蟹);購進日期:2019-09-02;被抽樣單位: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不合格項目:呋喃西林代謝物。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成都市郫都區局於2019年9月3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者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郫都區局於2019年9月30日對該食品經營者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排查整改複查
經排查,該食品經營者已落實索證索票義務,郫都區局已對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行了培訓。郫都區局責令該食品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
郫都區局已於2019年9月30日組織複查驗收,該食品經營者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二、自貢市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益旺牌雙味鴨胗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002632542;產品名稱:益旺牌雙味鴨胗;生產日期:2019-08-20;規格型號:260g;被抽樣單位:長沙市天心區家廚食品商行;標稱生產者名稱:自貢市益旺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1.罰款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圓整);
2.沒收企業召回的不合格產品62袋,共計16.12公斤,貨值651元。
2.排查整改複查
經排查,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不嚴。榮縣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在今後的生產過程中嚴把過程控制關;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
榮縣局已於2019年10月9日組織複查驗收,該食品生產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三、成都市雙流區知海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爬爬蝦(海水蝦)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004431260;產品名稱:爬爬蝦(海水蝦);購進日期:2019-08-02;被抽樣單位:成都市雙流區知海水產經營部;不合格項目:鎘(以Cd計)。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成都市雙流區局於2019年10月1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雙流區局於2019年12月13日給予當事食品經營者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10000元(大寫:壹萬圓整);
2.沒收違法所得800元(大寫:捌佰圓整)。
2.排查整改複查
經排查,當事食品經營者在購進該批次產品時未能完全盡到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義務。雙流區局責令該食品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認真收集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和廠家資質資料;對不合格批次產品進行召回。
雙流區局於2019年10月30日組織複查驗收,該食品經營者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成都市錦江區方太貴商貿部銷售的水陽三寶豆腐乾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341731724;產品名稱:水陽三寶豆腐乾;生產日期:2019-09-19;規格型號:210克/袋;被抽樣單位:成都市錦江區方太貴商貿部;標稱生產者名稱:宜城市水陽三寶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成都市錦江區局於2019年10月8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在對企業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未發現萬福村9組1601號(經營者地址),也未發現錦江區方太貴商貿部。成都市錦江區三聖街道辦事處萬福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情況說明,稱該社區不存在錦江區三聖鄉萬福村9組1601號地址,也未發現錦江區方太貴商貿部在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隨後錦江區局工作人員撥打當事人電話,無人接聽;撥打當事人辦理營業執照時預留的手機號,對方接通後稱「打錯了」,再次撥打後,無人接聽。錦江區局已將錦江區方太貴商貿部列入異常名錄監管。
由於無法聯繫當事人,錦江區局於2019年10月11日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定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因當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暫時無法調查的」之規定申請中止案件調查。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