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競爭力的增強,國內菸草生產企業紛紛走出國門,在境外成立分公司銷售出口香菸或委託境外企業生產專供境外市場銷售的香菸。一些投機分子卻瞄準其中「商機」,通過境外攬貨、繞關回流的方式走私香菸。
去年以來,湛江市公安機關就連續偵破了多種走私香菸案件,其中YX1902案件的成功偵破,彰顯了我省公安機關打擊走私犯罪的決心和能力,也宣告著我省打私工作踏上了一個新臺階。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環境,令湛江成為了走私團夥中轉走私捲菸的重要地段。走私團夥將捲菸偷運到沿海,上岸之後再通過陸路運輸,把捲菸運送到珠三角地區進行違法銷售。2018年年初,湛江海關緝私局就收到了群眾一條關於走私菸的舉報線索。
經過初步的調查,緝私部門發現在廣東多地的香菸市場上出現了一批價格低廉,標有「出口專供」的國產香菸。這類香菸雖然由國內正規菸草公司生產,但是不得在國內銷售,一經發現即視為走私菸處理。
那麼這批數量龐大的走私香菸是如何出現在國內市場上的呢?據了解,因為不用承擔國內稅收,所以專供出口捲菸與國內同類型捲菸相比,價格會明顯較低。但是因為沒有經過合法的渠道進入市場,這些走私菸的品質沒有保證,甚至有的商家打著「走私菸」的旗號在銷售假煙。
鑑於案情重大,湛江海關緝私局成立了專案小組,該案代號為「YX1902」專案。海關緝私人員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個別地區的菸草採購記錄與實際銷售情況並不相符。而記錄上多出來的數額,應該就是零售商銷售走私回流的「出口專供」香菸所得來的。
海關緝私人員追根溯源,在菸草部門的配合下,很快掌握了多家境外經銷商的銷售和採購數據。
初步的調查結果證實了海關緝私人員的推論,將配額的「專供出口」的捲菸在境外倒賣給走私團夥的,正是國外的經銷商。為了掌握更多的情況,緝私人員聯合菸草部門採取了更進一步的行動。
隨著調查的深入,走私團夥的運作框架逐漸清晰起來。不僅如此,走私捲菸團夥的人員身份也被一一鎖定。
出人意料的是,根據緝私人員掌握到的信息,走私團夥在境內申請香菸出口配額的公司,與在境外配合回流香菸的經銷商,幕後的老闆竟然都是境內人士。
根據長時間的調查所得到的信息,海關緝私人員與菸草部門鎖定了兩家有嫌疑的境外經銷商。通過摸查,兩家境外經銷商的實際幕後操縱者來自境內,而且為同一人,他就是湛江雷州人黃某。
一般國內銷售的香菸,內地銷售的香菸除了17%的增值稅以外,菸草製品在生產環節就要繳納40%-60%各類總稅費約,而專供出口的香菸貨價裡不包含這些稅費。黃某以境外貿易公司與國內菸草企業籤訂出口合同購買香菸,經過境外中轉——走私入境——境內銷售等相關鏈條,將這些印有「出口專供」字樣、免稅的香菸走私回國內銷售,以價格比國產煙至少低三成以上賣給煙攤,最終流向零售市場,非法牟取高額利潤。內地售價5元一包的煙,出口專供的貨價才2元左右,就算扣除走私成本,走私利潤也不會少於100%。
為了固定走私團夥幕後老闆的犯罪證據,緝私辦案人員對黃某實行了全方位的調查。
經過一年時間的摸排深挖,緝私人員掌握到湛江人黃某掌控的2家國產捲菸境外經銷商,以在越南、泰國、柬埔寨擁有免稅店等免稅銷售渠道為由,向廣西中煙、湖南中煙、浙江中煙等國內的菸草公司申購專供出口的香菸,香菸出境後,又與3個境內走私捲菸團夥互相勾結,組織捲菸回流走私的大量證據。
經過調查,自2016年以來,以黃某為首的走私捲菸團夥採取「境內外」一條龍模式開展捲菸走私犯罪活動。訂貨、運輸、銷售,每一個環節的分工明確,經營管理家族化,走私專業化,組織化的特徵明顯。
2019年2月27日凌晨,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統一部署下,廣東分署緝私局啟動戰區作戰模式,直接指揮湛江、南寧海關緝私局,展開收網行動。
收網行動當天,廣東湛江、深圳、廣州、佛山、東莞、南寧,廣西北海、東興等地共出動了300餘人實施抓捕行動。
這場時間跨度長,涉及範圍廣的打擊捲菸走私戰役,成功殲滅了長期活躍於兩廣地區從事捲菸走私的專業性團夥,證據顯示總案值約20.1億元,涉稅約13.39億元。
湛江海關緝私局自成立以來,偵辦了多起上億元的捲菸走私大要案,共計辦理各類涉煙案件275宗,案值70多億元。在一系列的重拳打私行動中,湛江海關緝私局重創走私捲菸團夥,有力遏制了捲菸走私態勢,維護了國內捲菸市場的經濟秩序,彰顯了公安機關對打擊走私違法犯罪的強硬態勢。
來源 平安南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