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評論員 魏英傑
如果不是《中國婦女報》公號的一則報導,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江浙一帶悄然流行起「兩頭婚」的現象。
所謂兩頭婚,說的是結婚前雙方約定好,結婚後可以自己住,也可以輪流到雙方父母家住,生育兩個小孩,按照出生順序,一胎跟男方姓,一胎跟女方姓。這樣的婚姻既不屬於男娶女嫁,也不屬於女招男入贅,所以又被稱作「不來不去」「不進不出」「兩頭拼拼」。
這種婚姻似乎有別於以往的婚姻形式,頗為新鮮。可以看出,這一般是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家庭而採取的無奈選擇。由於雙方都是各自家庭的獨苗,女方嫁出門,女方家長不舍,男方倒插門,男方家長不願。結果往往是,婚還沒結,雙方已是爭得面紅耳赤,甚至不歡而散。
兩頭婚在傳統方式以外,提供了結婚的「第三條道路」,加上二孩政策落地,增加了這種婚姻方式的可行性。這大概是兩頭婚出現的一個社會背景。
兩頭婚確實可以解決一些現實的痛點。比如對小夫妻來講,結婚後一個比較現實而迫切的問題,就是怎麼處理跟原生家庭的關係。如果單純是女方出嫁或男方入贅,很可能會引起一方不滿,同時又涉及父母贍養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也會較為棘手。兩頭婚則可以保持與原生家庭的黏性,讓雙方父母感到寬慰,而不是有一種被拋棄的感覺。
又如,孩子各隨一方姓,解決了中國傳統的繼承問題。「女孩也是傳後人」,在這裡就有了現實支撐。說起來,雙方都有自己的家族繼承人,對各自家庭、家族都有一個交待。別小看了,這個問題是許多人揮之不去的一個傳統情結,也是合理訴求。
不過,也不要高估兩頭婚的優點。應該說,這更像是一個妥協方案,而且留有一些隱憂。實際上,所謂兩頭婚只是雙方約定俗成,並不是法律術語。或者說,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仍然要受到現行婚姻法等的約束。比較典型的,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不能說哪個孩子跟哪一方姓了,另一方就可以免除相關義務。又如在財產繼承上,除非立有遺囑,否則雙方父母、配偶、子女都有依照繼承法分割相關財產的權利。
當然,更可能引起糾紛的還是日常生活的雞毛蒜皮小事。由於夫妻雙方對原生家庭仍有依賴,而子女又是隨一方姓,這幾乎難以避免雙方家庭「厚此薄彼」,互相猜疑。一旦形成惡性循環,兩頭婚就很容易變成「兩頭昏」,兩頭都不討好。本來是要協調雙方家庭關係,構建對等、和諧的婚姻,結果反倒弄得雞飛狗跳,這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嘗試兩頭婚的家庭,恐怕要守住兩個原則,一個原則是「複雜問題說清楚」,比如涉及財產支配、子女撫養教育等複雜問題,更要敞開來講,雙方家庭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另一個原則是要「有話好好說」,既然組成了家庭,又有照顧好雙方父母的良好意願,那就要不忘初心,遇到問題解決問題,不能解決的大家互相諒解,而不要碰到問題就撂挑子、推卸責任。
總之,兩頭婚現象是獨生子女家庭回應現實的一種嘗試,要走通走順,需要雙方及其家庭的共同努力。有關方面也應關注到這一現象,從具體措施上加以關心和支持。
本文為錢江晚報原創作品,未經許可,禁止轉載、複製、摘編、改寫及進行網絡傳播等一切作品版權使用行為,否則本報將循司法途徑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