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交往,講究一個慢慢發展,俗話說得好,細水長流。近日,江蘇某地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位25歲的小夥強行想與女友發生關係,結果獲刑三年。
被告人小沈(化名)跟自己的女友小麗(化名)是同齡人,兩人通過相親認識,小沈家的條件還可以,自己也是有房有車有學歷,所以小麗對其還是挺滿意的,兩人便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在一起後,和普通的情侶一樣,兩人經常出去吃飯看電影,相處還算甜蜜。
但是沒想到,在兩人相處不過幾月的後便出事了。事發當日,兩人看電影出來時已經是晚上9點多了,小沈照常開車送小麗回家,在路過一條沒什麼人的馬路時,小沈便想跟小麗親熱一下。
本來情侶間親熱一下沒什麼,小麗也就答應了,誰知小沈此時心起色心,竟想跟小麗在車內發生關係!小麗是個比較傳統的女孩,她拒絕了小沈的提議,誰知小沈不死心,還想強上,於是小麗便報了警。
警方接警後到達現場,小麗正在哭,於是民警便將兩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經過審訊,小沈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但已經於事無補了,最後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這好好的談個戀愛,沒想到把自己談進了監獄。」小沈崩潰地說道。
而將男友親手送進監獄的小麗也有些後悔,她沒想到會判得這麼重,小麗表示,如果三年後小沈還來找她,那她還是願意嫁給小沈的。三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卻也足以改變不少事情,誰也無法保證未來,說不定小麗在這三年內可能遇到新的緣分,小沈來找她又有什麼用呢?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在未經對方允許強行發生關係的行為都將視為違背婦女意志的強姦行為,所以,各位男生在與女友交往過程中,還是要講究一個你情我願,切勿著急,只有細水才能長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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