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型車進入普通家庭,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一輛多功能車,在巨大的車流面前,交通安全成為繞不開的話題。
為保證老百姓的出行安全,近幾年來,各級交通部門加起來大隊對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構築了老百姓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雖然宣傳工作做得好,許多司乘人員能夠遵紀守法,平安出行,但仍有少數人視生命為兒戲,不顧他人及自身安全違規駕駛,嚴重擾亂了交通管理秩序,給他人生命和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對這樣惡劣的違法行為要嚴懲到底。
日前,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對趙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人死亡的一審刑事判決書: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趙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2月,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在主要路段設置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酒駕和各種違法行為檢查,趙某駕駛一輛吉利小轎車駛入第一卡點,不顧交警揮舞著螢光棒示意讓他停車檢查,猛加油門通過第一道關卡。
來到第二個關卡附近,趙某看到前面有一名執法人員在路中間執法,他仍然不顧他人安全,用加速器衝過關卡,撞上了正在執勤的單某和旁邊的一輛正在檢查的小車。經過兩個路口逃離後,趙某駕駛小轎車撞到路邊的花壇停住,於是趙某棄車逃跑,被後面趕來的交警當場抓獲。
隨後醫院檢查,發現有多處股骨等處骨折,肝脾破裂,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次日死亡。經抽血鑑定,趙某血液中每100毫升乙醇含量為146毫克,屬醉酒駕駛。兩人受輕傷被撞車,車輛受損6580元。
法庭審理認為,趙某酒後駕車,不顧交警兩次攔截強行衝卡,造成他人死傷,主觀惡性極深,後果極其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酒駕致人死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應該僅僅成為一個口頭的口號,更應該成為廣大司機朋友們牢記和遵守的座右銘。駕駛員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酒精對神經有很強的麻痺作用,人喝了酒後,大腦意識模糊,反應遲鈍,對於路上突發情況不能隨意應變,處理得當,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近幾年來,酒後駕車致人死亡的案件層出不窮,「譚明明醉駕瑪莎拉蒂案」曾經引起了全國的關注,血的教訓歷歷在目,但仍不能令人警醒。譚明明和朋友吃過宵夜後醉駕於瑪莎拉蒂,一路颳走了六七輛小車,又多次逆行違章等情況後,在一個路口撞上前方等紅燈的寶馬車,造成寶馬車瞬間起火,車上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
經歷了一年多的時間,法院判決譚明明終身監禁,該案才算告一段落。不管是經濟補償給受害者家庭,還是判處當事人終身監禁或死刑,都無法挽留已逝的生命。一個人喝酒讓無數家庭破碎,這樣的慘痛教訓,值得每個朋友銘記,不要讓歷史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