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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廣東省高中入讀的高中生,轉回原省份,怎樣出示學考成績證明?
答:從今年開始,外省戶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讀書期間參加我院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所取得的成績轉出我省,我省原則上不再進行審核和出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書」。
考生可向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提供成績證書(含電子版),各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報名報考」條目進入「高中學考-考生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憑考生號和密碼查詢驗證考生的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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