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
組織委員會公告第一號
關於發布2021年《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章程》的公告
2020年12月3日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組織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了由秘書處負責起草的2021年《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章程(草案)》第五版,會議對總則、獎項設置等進行了逐條審議,修改了部分條款內容,訂正為七十八條,會後根據委員們所提出的建設性意見綜合修改形成了第八版終稿並作公示至12月20日。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評選範圍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發表的科幻作品、人物或組織,將於2020年12月21日正式啟動。章程發布日起,即可向推選委員會(郵箱:kefu@csfa2010.com,主題:十二屆星雲獎)推薦十大獎項作品作者,經過候選初選複選等多輪機制,決定各大獎項入圍者,最後由評審委員會決出金銀獎得主,2021年下半年將在中國擇地舉辦頒獎盛典。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章程》經主辦三方時光幻象、海南壹天視界、新華網同意,第十二屆組委會主席陳楸帆批准,正式公布實施。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組織委員會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章程
(2020年12月21日發布施行)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獎項
第三章 時間流程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五章 組織名單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由全球華人科幻愛好志願者於2010年8月8日在中國創立,是從全球範圍內發掘、評選和獎勵優秀的華語科幻作品、作者、翻譯者、評論者、藝術者、出版者和相關從業者等的公益性獎項。
第二條 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面向世界各國以華語出版的科幻類型作品,包括華語原創作品和外語翻譯作品等。其創立,標誌著華語科幻在世界上開始崛起,中國科幻迎來了新時代的曙光。
第三條 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的任務,是對華語科幻進行年度檢閱,突顯華語科幻文學發展成果,推動華語科幻文化產業振興,激發華語科幻人才創新活力,引領華語科幻世紀全面到來。
第四條 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主體標識由成都時光幻象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註冊為「華語科幻星雲」商標。
第五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由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時光幻象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主辦。
第六條成都時光幻象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是在中國成都市依法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是世界華人科幻協會實體支撐單位。
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是在中國海南省依法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是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共同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
第二章 獎項
第一節 獎項設置
第七條 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分為作品類、人物或組織類2類獎項。
作品類獎項評選時間跨度為自然年,即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容須以華語表達。
人物或組織類獎項評選時間跨度可為數個自然年。
第八條 設置單項獎,評選金獎、銀獎,單項不超過1個金獎;若金獎空缺,則為不超過5個銀獎。
此外,還將視情況設置專項獎,以及其他特別獎等。
第九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共設7種單項獎、3種特別獎和1種專項獎:
(一)2020年度長篇小說獎;
(二)2020年度中篇小說獎;
(三)2020年度短篇小說獎;
(四)2020年度翻譯作品獎;
(五)2020年度非虛構作品獎;
(六)2020年度評論獎;
(七)2018-2020年度新星獎;
(八)2020年度視覺藝術獎(特別獎);
(九)2014-2020年度七星連珠獎(特別獎);
(十)星橋獎(特別獎);
(十一)2020年度青少年作品獎(專項獎)。
第二節 獎項參評標準
第十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長篇小說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或出版的華語科幻原創作品;
(二)字數在80千字以上;
(三)不得是重印、修訂等再版作品;
(四)連載形式作品,其最後一部分須在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時間內發表或出版完結;
(五)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單獨參評,若以系列整體參評,亦僅視為一部候選作品;
(六)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期刊)上發表或出版。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一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中篇小說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或出版的華語科幻原創作品;
(二)字數在25千字至80千字(不含)以內;
(三)連載形式作品,其最後一部分須在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時間內發表或出版完結;
(四)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期刊)或經組織委員會認定具有專業資質的非紙質平臺上發表或出版,非紙質平臺專業資質認定的標準和流程另行規定。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二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短篇小說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或出版的華語科幻原創作品;
(二)字數在25千字(不含)以內;
(三)連載形式作品,其最後一部分須在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時間內發表或出版完結;
(四)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期刊)或經組織委員會認定具有專業資質的非紙質平臺上發表或出版,非紙質平臺專業資質認定的標準和流程另行規定。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三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翻譯作品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引進或出版的小說類、非小說類等外語科幻翻譯作品;
(二)字數不限;
(三)系列形式作品,須以系列整體參評,亦僅視為一部候選作品;
(四)合集形式作品、多人合著形式作品,其中單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可參評,且其輯入必須是第一次發表;
(五)重新翻譯作品,且譯作者變更的,視作符合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
(六)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期刊)或經組織委員會認定具有專業資質的非紙質平臺上發表或出版,非紙質平臺專業資質認定的標準和流程另行規定。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四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非虛構作品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或出版的科幻史、科幻教材、科幻作家傳記、科幻文化傳播報導和與科幻有關的前沿科學介紹等非虛構類作品,以及以圖書形式出版的研究論著;
(二)學術期刊發表的研究論文除外;
(三)多人合著形式作品,其中單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集)可參評;
(四)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報刊)或經組織委員會認定具有專業資質的非紙質平臺上發表或出版。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五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20年度評論獎,參評對象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表或出版的科幻小說及科幻影視評論作品;
(二)學術期刊發表的研究論文除外;
(三)多人合著形式作品,其中單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集)可參評;
(四)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報刊)或經組織委員會認定具有專業資質的非紙質平臺上發表或出版。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六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2018-2020年度新星獎,參評對象為:
(一)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發表第一篇科幻小說,依據第十條至第十二條所述確定是否為正式發表;
(二)在此期間有代表作品且科幻創作表現突出;
(三)未獲得過該單項獎金獎。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七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特別獎2020年度視覺藝術獎,參評對象為:
(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正式發表或出版的科幻或相關類型出版物的繪畫、版畫、漫畫、平面設計等平面美術作品,以及首次對外公開的雕塑、裝置設計、建築設計、工藝設計等工藝美術作品;
(二)須以紙質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圖書或期刊)或組委會認定資質的平臺上發表或出版,或在具有影響力的展覽、活動上展示或投用的實體。
頒發對象為個人或組織。
第十八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特別獎2014-2020年度七星連珠獎,參評對象為:
(一)2014年至2020年期間連續七年積極參與並出席第五屆至第十一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頒獎典禮等系列活動;
(二)七年內未獲得過該類特別獎項。
(三)候選名單由組織委員會和時光幻象俱樂部共同擬定。
頒發對象為個人。
第十九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特別獎星橋獎,參評對象為:
(一)對外輸出華語科幻或引進外語科幻,且在國際科幻文化交流中起到重要橋梁紐帶作用的個人或組織;
(二)未獲得過該類特別獎項;
(三)候選名單由組織委員會和時光幻象俱樂部共同擬定。
頒發對象為個人或組織。
第二十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專項獎2020年度青少年作品獎,由中國科普作家協會、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聯辦,另設組織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獨立進行組織和評審。
頒發對象為18周歲以下的個人。
第二十一條 參評對象為作品的,其相應署名作者必須保證為該作品的第一創作人,若涉嫌抄襲等侵權行為,一切後果由作者本人承擔。
參評對象為個人或組織的,其參評資格應真實有效,若涉嫌提供虛假信息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後果由該個人或組織承擔。
第二十二條 參評對象有權宣布棄評,但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通知為準。
規定時間外宣布棄評的作品、個人或組織將被限制二年內不得再參評。如未書面通知棄評,則視為自願參評。
第三章 時間流程
第一節 候選
第二十三條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符合第二章所述標準的參評對象,均可向推選委員會推薦,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四條 候選推薦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28日。
第二十五條 3月1日至3月13日,推選委員會負責整理出《候選參考名單》。
第二十六條 3月13日至3月23日,推選委員會將確定有參評候選資格的全部作品及人物的《候選參考名單》公布於官方網站「時光幻象」(csfa2010.com)的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候選公示」專區以及微信公眾號「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
第二節 初選
第二十七條 2021年3月23日至31日,將進行第一輪初選投票。
推選委員會委員通過指定渠道,進行不記名投票,每位委員只能行使1次投票權,每種單項最多投10票,其中每個作品、個人或組織選項限投1票,須進行利益迴避。
第二十八條 4月1日至4日,根據推選委員會第一輪初選投票結果,選取票數前10名作為擬入圍候選,若第10名出現並列,則取所有並列。
一名作者可有不超過二部作品進入《複選名單》的每種獎項。
第二十九條 4月4日至4月14日,推選委員會將向進入《複選名單》的作品、個人或組織發出《複選通知書》。
在此期間,也是接受參評對象提交棄評書面通知的最後階段。
第三十條 進入複選的作品、個人或組織應在4月24日前,向推選委員會提交以下材料:
(一)電子文檔1份,格式為pdf/word;其中長篇小說應為全文30%以上樣章,其餘類應為全文或完整篇幅。
(二)紙質出版物1本/套;
若不能按時提供上述條款(一)和(二)項中的材料,則視作自動退選,不再列入《複選名單》進行複選。
第三十一條 《複選名單》若因棄評或退選出現名額空缺,依初選票數排序補錄。
第三節 複選
第三十二條 2021年4月24日至5月5日,將進行第二輪複選投票。推選委員會委員通過發放的專用帳號密碼,進行實名投票,每位委員只能行使1次投票權,每種單項最多投5票,其中每個作品、人物或組織選項限投1票,須進行利益迴避。
第三十三條 複選時的作品、人物或組織選項將按適當可選的排序方式及關鍵字搜索以供瀏覽和投票。
第三十四條 監事委員會在此期間設立監督舉報郵箱:kefu@csfa2010.com。
第三十五條監事委員會主席可根據相關舉報對後臺數據進行查驗。
第四節 入圍
第三十六條2021年5月5日至15日,根據推選委員會第二輪複選投票結果,按以下原則選取入圍:
(一)獲得該單項投票至少三分之一的票數;
(二)票數依次排序的前5名;
若前5名中有不符合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則僅選取符合者,但經推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表決同意,可對該單項進行重新投票,該投票限定一次。
若前5名均不符合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推選委員會對該單項進行重新投票,該投票限定一次。
若第5名出現並列且均符合上述條款(一)項中的規定,則經推選委員會對該單項進行重新投票,該投票不限定次數,直至確定第5名為止。
一名作者限有一部作品進入《入圍名單》的每種單項。
第三十七條 5月15日,推選委員會交由組織委員會審定後的《入圍名單》在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官方網站「時光幻象」(csfa2010.com)以及微信公眾號「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上正式公布。
組織委員會將向入圍的作品和作者發出《入圍通知書》。
第三十八條 入圍的作品及作者應在5月25日前,向組織委員會提交以下材料:
(一)電子文檔1份,格式為pdf/word,須為全文;
(二)若已提供上述條款(一)項中的材料,則只需提供紙質出版物1本/套;
(三)若無法提供上述條款(一)項中的材料,則另需提供紙質出版物7本/套。
若不能按時提供上述條款(一)(二)(三)項中的材料,則視作退選,不再列入《入圍名單》進行評審。
本階段的退選視作棄評。
第三十九條 《入圍名單》若因棄評或退選出現名額空缺,不再補錄。
第四十條 組織委員會有權在相關文宣中提及入圍的作品和作者,有權結集出版評審後的獲獎作品。
第五節 評審
第四十一條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為評審階段。
第四十二條 評審委員會須在充分閱讀討論的前提下,在規定時間內,從入圍名單中通過投票決出各獎項最終獲獎的作品和作者,並將對金獎投票票數及頒獎詞等結果認真封存,以完成評審程序。
第四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須投票決出金獎,須超過半數,其他則為銀獎。如有票數並列情況,由評審委員會主席最終裁決。
第四十四條 在此期間,評審過程及結果須對包括組織委員會在內的所有組織和個人保密。
第六節 頒獎
第四十五條 第十二屆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頒獎盛典將擇期於2021年下半年在中國舉行。
在頒獎盛典上現場開封公布獲獎名單與評審委員會對金獎投票票數及頒獎詞,並頒發金銀獎獎盃和獎狀。
與頒獎盛典同時同地舉行2021科幻高峰論壇和星雲年會等系列活動。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組織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 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三方共同邀請全球華語科幻界代表人士共同組成,具有代表性、專業性和權威性。
設主席一名,名譽主席若干名,副主席若干名。
設秘書長兩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設主席團,委員若干名。主席團會議負責組織委員會日常決策。
組織委員會可簡稱為組委會。
第四十七條 第十二屆組織委員會是主辦單位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時光幻象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組建的評獎管理機構。除此之外,任何個人和群體以此為名所宣稱的任何組織機構,均未獲授權。
第四十八條 組織委員會主席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會議推舉,全面領導全球華語科幻星雲獎評獎頒獎活動,負責召開全體會議、制定批准章程、審查入圍名單、組織評獎頒獎活動等。
第四十九條 組織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務,由秘書長領導副秘書長進行工作,負責通知全體會議、擬定章程草案、審查候選名單、召集評獎頒獎活動等。
第五十條 組織委員會制定各項規定的實施細則。
第五十一條 組織委員會擁有對本章程的解釋和修改權。
第二節 推選委員會
第五十二條 設立推選委員會,由科幻界相關代表人士組成,包括科幻作者、科幻評論者、科幻活動者、科幻愛好者、科幻產業從業者等,委員人數應在100位以上。
委員名單在入圍確定等當屆全部推選工作結束後公布。
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設專業界別組若干,負責對應的推薦和甄選。
推選委員會可簡稱為選委會。
第五十三條 推選委員會應作為常設機構,保證推選工作延續不斷,總攬年度華語科幻作品發現和整理職責。
第五十四條 推選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經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會議推舉。
第五十五條 推選委員會主席、副主席不得兼任評審委員會主席、委員。
第五十六條 推選委員會下設的相關界別組,應分類集中組織並推薦年度優秀科幻作品參評。
第五十七條 推選委員會負責通過第一輪初選、第二輪複選的雙重推選機制,從候選作品中以不記名和實名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逐步產生入圍名單。
第五十八條 推選委員會委員須遵守以下四項基本原則:
(一)實行迴避制度,實名投票時不得為本人作品投票;
(二)不得為任何人的任何作品私下拉票、換票、賄票;
(三)不得因任何人的拉票、換票、賄票要求而為任何作品投票;
(四)在閱讀作品的前提下為該作品投票。
具體要求和懲戒實施細則見組織委員會另行規定的《第十二屆推選委員會委員行為準則》(全文另發)。
第三節 評審委員會
第五十九條設立評審委員會,對組織委員會負責。在組織委員會確定所有獎項的入圍名單之後,評審委員會正式啟動評獎工作。
設主席一名,委員六名。
設秘書長一名,不參與評審。
評審委員會可簡稱為評委會。
第六十條 評審委員會主席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會議推舉。
評審委員會主席每年推舉,不得連任。
第六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由主席從專家庫名單中邀請相關專家六位,與主席共七位組成評審委員會。
專家庫名單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負責制定,根據入圍名單進行利益迴避,不予公布。
第六十二條為保持評審委員會工作的延續性,其委員可有最多不超過二名連任一次。
委員身份在當屆頒獎典禮後公布。
第六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本人及其個人創作作品(不包括主編及集體創作的作品)不得參評,但可獲第二十二條棄評限制豁免。
第六十四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須承諾,在充分閱讀、調查的基礎上,對所有獎項做出公平、公正地判斷。
若入圍作品或人物因故有嚴重問題,且事實明顯或理由充分的,委員有權進行拒評。
第六十五條 為確保評獎工作的獨立性、專業性、權威性,評審委員會的工作獨立進行,須與運營委員會無交叉關係。
評審委員會委員必須承諾,嚴守評審基本規則、利益迴避原則及相關保密協議。
第四節 監事委員會
第六十六條 設立監事委員會,對組織委員會負責。監事委員會對評獎頒獎活動全程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
設主席一名,委員若干名。
監事委員會可簡稱為監委會。
第六十七條 監事委員會主席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推舉,對相關行為及時提出建議,或予以糾正,以便維護相關合法權益。
第五節 運營委員會
第六十八條 設立運營委員會,負責籌集資金,其行為與評獎活動完全隔離,不得幹預推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的活動。
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運營委員會可簡稱為運委會。
第六十九條 運營委員會主席由組織委員會主席團推舉。
第七十條 運營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不得兼任推選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及評審委員會主席、委員。
第五章 組織名單
第七十一條主辦單位為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時光幻象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第七十二條 承辦單位為海南壹天視界科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第七十三條 協辦單位為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四條 第十二屆組織委員會組成如下:
名譽主席為劉慈欣、王晉康、韓松、姚海軍、吳巖、何夕、黃海;
主席為陳楸帆;
副主席:甘偉康、姚予疆、江波、程婧波、郝景芳;
主席團委員(23人)為劉慈欣、王晉康、韓松、何夕、董仁威、姚海軍、吳巖、陳楸帆、甘偉康、姚予疆、江波、程婧波、郝景芳、吳顯奎、董晶、阿賢、三豐、北星、林健群、水弓、胡紹晏、李雷、尹超;
秘書長為阿賢、三豐;
副秘書長為李雷、薛丹、尹超、陳柳岐、姜振宇、肖漢、顧備、蕭星寒、胡紹晏、金霖輝;
委員(80人)為阿缺、阿賢、寶樹、北星、陳柳岐、陳楸帆、程婧波、戴錦華、董晶、董仁威、範軼倫、付昌義、付勝、甘偉康、顧備、顧適、韓松、郝景芳、何夕、胡紹晏、黃海、姬少亭、江波、姜振宇、金霖輝、拉拉、雷永青、李不撐、李廣益、李雷、李濤、林健群、林天強、林燃、凌晨、劉兵、劉慈欣、劉瀚誠、劉健、劉敏、劉明亮、劉洋、馬國賓、墨熊、潘海天、三豐、師博、石以、水弓、蘇學軍、孫悅、王晉康、王侃瑜、王衛英、吳楚、吳霜、吳顯奎、吳巖、肖漢、蕭星寒、謝雲寧、宣亞男、薛丹、楊波、楊楓、楊宏森、楊平、姚海軍、姚予疆、吟光、尹超、喻京川、張凡、張冉、張翼、趙鋒、趙海虹、趙曉旭、鄭軍、周群。
第七十五條 第十二屆推選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為三豐;
副主席為李廣益;
委員為(推選結束後公布);
秘書長為阿賢,副秘書長為姜振宇、肖漢、楊平、金霖輝、謝雲寧、劉瀚誠、範軼倫。
第七十六條 第十二屆評審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為戴錦華;
委員為(頒獎結束後公布);
秘書長為阿賢。
第七十七條 第十二屆監事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為董仁威;
委員為林天強。
第七十八條 第十二屆運營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為甘偉康;
副主席為石以、董晶、林燃;
委員為薛丹、楊宏森、宣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