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杭州錢塘新區錢塘江南岸海塘工程、下沙標準堤塘工程管理與保護範圍劃界成果的公示發布日期:2020-12-09 信息來源:錢塘新區官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等規定,杭州錢塘新區錢塘江海塘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已依法劃界完成,經杭州錢塘新區管委會同意,現將海塘管理和保護範圍劃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劃界標準
本次劃界管理範圍線的參考標準,主要依據《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具體範圍線(詳見附表)根據海塘實際進行劃界。
二、海塘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的管理要求
1.禁止在海塘塘身墾種作物、存放物料、裝卸貨物、放牧等。
2.海塘及涵閘管理範圍內,禁止進行爆破、打井挖塘、採石取土、挖坑開溝、建墳建窯、建房、傾倒垃圾、廢土等;禁止翻挖塘腳鎮壓層拋石和消浪防衝設施、毀壞護塘生物及其他危害海塘安全的活動。
3.除與海港、漁港相結合的海塘和經批准的避風錨地外,禁止在海塘上設立繫船纜柱和在海塘管理範圍內拋錨泊船、造船和修理船隻。
4.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海塘安全的河段,應當限定航速。限定航速的標誌,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與水行政主管部門商定後設置。
5.在海塘保護範圍內,禁止進行爆破、打井挖塘、採石取土、建墳建窯、建房及其他危害海塘安全的活動。
三、公告意見反饋時間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聯繫電話等方式向錢塘新區農業水利發展服務中心提出寶貴意見。地址:錢塘新區青六北路769號綜合樓北樓508室 ,聯繫人:章益飛,聯繫電話:15968118200。
特此公告。
杭州錢塘新區農業水利發展服務中心
2020年12月9日
【來源:錢塘新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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