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8年5月8日後
南安石井再出一幅高限價地塊
3月17日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在《泉州晚報》發出公告
南安市2020P03號地塊
將於4月8日出讓
地塊位於石井鎮菊江村
土地面積90077㎡
總建築面積近21萬方
地塊住宅毛坯限價19800元/㎡
地塊編號:2020P03
地塊位置:石井鎮菊江村
土地面積:90077㎡
總建面:207177.1㎡
容積率:1.0-2.3
綠地率:30%
起拍總價::94600萬元
最高銷售限價:19800元/㎡(毛坯)
以下為地塊大致位置
(地塊大致區位)
從區位來看,地塊位於泉州芯谷石井園區
近鄰廈大翔安校區
與在建的廈門翔安國際機場隔海對望
2020P03號地塊
毛坯最高銷售均價為19800元/平方米
公告詳情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南資源告〔2020〕9號
經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設計條件
(一)該拍賣出讓地塊涉及佔用林地31624平方米,未利用地58453平方米。拍賣出讓地塊用地範圍、規劃設計條件,詳見南資源規〔2019〕210號文及相關規劃紅線圖。
(二)經委託福建省197地質大隊按照規劃控制的場地平整標高採用垂直平行斷面法進行測算,共需挖掘石方量27.26萬立方米;需挖掘外運土方量16.61萬立方米。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活動。申請人只可單獨競買,不得聯合競買。
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並提交競得後用於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不屬於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若經金融監管機構查明競買保證金屬於上述資金範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競買資格不予確認,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買成交後,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來源於上述資金範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已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
(二)南安市2020P03號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壹億捌仟玖佰貳拾萬元整(¥189200000元)。未成交者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採用增價拍賣方式,不設定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本地塊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後住宅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198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築面積計算)。
四、出讓的相關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文本取得:拍賣出讓文本可通過「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或「南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下載拍賣文本。
(二)報名地點:競買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進行報名,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三)報名時間、方式:2020年3月17日9時至2020年4月7日17時。
(四)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0年4月7日16:00(須到帳)。
(五)現場資格審核起始時間、地點:2020年4月8日上午8時15分起,於南安市自然資源局502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後,若項目地塊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少於2人的,則取消項目地塊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六)現場交易(拍賣)時間、地點:現場資格審核結束後隨即在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大會議室開始現場交易。
五、本次拍賣出讓活動按照「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組織拍賣,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他形式(如電話、郵寄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須在報名規定的時間之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註冊登記,繳納競買保證金並提出競買申請,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申請人需事先到網上交易系統下載並安裝競買軟體),需提交材料清單詳見《南安市2020P0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並按公告通知時間攜帶相應申請材料(應與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相符)準時前往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競買人在提交註冊信息資料之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則》(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服務協議》(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規則》(試行)、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公告、《南安市2020P0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和有關法律法規。競買人對出讓交易文件有疑問或異議的,可向出讓人諮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註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人提交註冊信息後,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出讓交易文件和宗地現狀無異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該宗地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須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二)競得人競得土地後,應在南安市行政區域內註冊設立公司(競得人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於51%,已在南安設立的除外)對該地塊進行開發建設,本地塊開發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按規定在南安市繳納。競得人應在土地出讓成交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的註冊登記手續,並由新公司直接與出讓人籤訂《出讓合同》變更補充協議。
(三)配建裝配式建築的比例應按照泉政辦〔2017〕159號及南建函〔2019〕35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競得人應根據《南安市民政局關於徵求石井鎮蘆青水庫北一號地塊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意見的復函》(南民函〔2019〕156號)要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並移交石井鎮政府統一調配開展養老服務。
(五)土地出讓溢價率超過100%且不到200%的,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後受讓人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後受讓人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六)競得人競得土地後,應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安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移交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辦〔2019〕69號)、《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南資源規〔2019〕210號)無償建設及裝修幼兒園,幼兒園項目應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兒園裝修標準應按照南政辦〔2019〕69號文件要求執行。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並負責將不動產權證辦理至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幼兒園建設成本及辦證所需稅費由地塊競得者全部承擔,同時做好相關手續和資料的交接工作。
(七)該宗地塊由競得人自行平整,自行平衡土方平整費用,不另行計收礦產價值,相關稅費由競得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交。
(八)競得人應向泉州芯谷南安園區申請確定土方清運棄土點(泉州芯谷南安園區規劃範圍內),土方由競得人負責清運至指定地點,並承擔一切費用,若泉州芯谷南安園區一個月內未回復確定棄土點,則土方由競得人自行處置。
(九)競得人應按限定平整標高開展平整工作,不得超限定平面範圍、超深範圍進行平整。超平面範圍、超深範圍平整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十)本地塊受讓人自出讓合同雙方籤訂之日起180日內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具體付款情況為:第一期為出讓合同雙方籤訂之日起30日內支付土地成交價款50%、第二期為出讓合同雙方籤訂之日起180日內支付土地成交價款50%。本地塊實行土地交易價格監測,詳見《《南安市2020P0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須知》。
七、拍賣出讓土地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耕地佔用稅和契稅等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繳納。
八、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他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聯繫方式
聯繫人:吳先生 戴先生
聯繫電話:0595—86380268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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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泉州晚報、南安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