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狀態是由我的一個個行為結果形成的。而引導我做出行為的,在我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名抉擇者之前,通常出於兩方面的意願:
認知和內在。
認知:我們對事物的判斷,又常稱為念頭,想法。通常被表達為:我認為。
內在:我們經常會感受到一股和認知對抗的力量,存在於我們身體內,但是又不屬於身體某一部分。這個無形無相的存在,我稱之為內在。與內在不同的統稱為外在。內在的狀態只有兩種:接納或者抗拒外在。用感受表達便是舒服或者不舒服(產生正面情緒或者負面情緒);用認知的形式表達便是願意或者不願意。
當我們把認知或者內在等同於自己時,便出現了這樣的說法:
自己認可自己。自己責備自己。自己怨恨自己......
而這樣講邏輯上是不通的。真實的情況是:我的認知不認可我的內在。我的認知責備我的內在。我的認知怨恨我的內在......即兩者存在對抗。如果把痛苦分層,認知和內在的矛盾便是第一層。
不把我和它們分開,我的行為便是出自於它們而非自己,完全被它們牽著鼻子走,於是常有身不由己之感。只有把我和它們分開,意識到我不是它們,我只是認同了它們;無論認同它們中的哪一個,都是自己的選擇;我才能拿回人生的自主權。
並且,當我明確自己是一名抉擇者後,一個新的選擇便隨之出現:
我可以不認同認知,也不認同內在,而認同真實,一個圓滿無限永恆平安的存在。
痛苦的第二層,便是內在與真實的矛盾。只有願意認同真實,我們才可能完全離苦得樂。
因此,認識自己,活出自主人生的第一步,就是把我從我的內在,我的認知中剝離出來,找回抉擇者的身份。
然後,在我意識到自己不是它們的時候,我發現,我不僅僅把自己等同於它們,還經常會等同於我的行為,我的形象,我的社會身份......比如,自己討厭自己,其實是討厭自己的行為,討厭自己的形象,自己的......
原來,我始終是一名抉擇者。我只是忘記了我的身份,忘記了我曾經做過的選擇:
選擇認同「我的」。
於是當這些「我的」之間存在衝突時,我自然無法看清分辨,只好陷在混亂中無法自拔。
為了體認到自己是抉擇者的事實,請在生活中多做以下兩個練習。
1 在表達時區分「我感到」和「我認為」。
我感到,指的是對內在狀態的描述。
比如,我感到舒服,這是接納的感受,代表願意。感到不舒服……這是抗拒的感受,代表不願意。
我感到他在責備我,感到這樣好或者不好……這是念頭。這時請說「我認為」。
2 把「我」改成「我的」。
比如,我想要什麼,改為:我的認知認為我需要什麼;或者我的內在想要什麼。
我不喜歡什麼,改為:我的認知認為是不好的(所以不喜歡);或者我的內在不喜歡(有抗拒)。
他在評判我,改為:他在評判我的行為。
他說我不好看,改為:他說我的形象不好。
附:有意深入學習者,請關注gzh「告別娑婆」。
另一篇:
關於「我是誰」的對話
友:我現在看到自己的情緒是來自「我認為自己是沒有價值的」這個念頭。
我:很好。請問你為什麼要有價值?
友:我不一定要有價值,我就是我。
我:之前,你還講過你有一個被看到的需求。請問「我需要被看到」,「我認為自己是沒有價值的」和「我不一定要有價值」中的我,都是一個嗎?
友:不是。
我需要被看到,這個我是我的內在;
我認為自己是沒有價值的,這個我是我的認知;
我不一定要有價值,這個是真我,我曾經體會到的處於穩當、平和、滿足的感覺中的那個究竟的自己。
我:請問現在講話的是誰?
友:內在的那個「我「 與究竟的那個「我「 中間的一個「我「。
我:請問,現在講話的你,和你的真我,你的內在,你的認知之間,存在什麼關係?
友:......我在他們之間搖擺。
我:請問這個擺動是誰造成的?
友:我,我的選擇。
我:請問可以這樣講嗎,你和那三個是選擇和被選擇的關係:
你是抉擇者,他們是被選擇的對象,你可以選擇認同其中一個。
友:是的,確實是這樣。
我:很好。確定了,你的人生才真正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