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民國35年)時,中央銀行在迪化、哈密兩所分行發行新疆省流通券,以收回地方銀元發行權,達到統一貨幣發行的目的。但是,僅僅三個月便停止了。於是特準新疆商業銀行在財政部派員監督下繼續發行省鈔,同時由該銀行向央行繳納黃金5萬兩,作為發行準備金。
到了1949年(民國38年),局勢對國民政府當局更加不利,前一年發行的金圓券(1948年8月18日,政府下令實行幣制改革,以金圓券取代法幣, 強制將黃金、白銀和外幣兌換為金圓券)已貶值到駭人聽聞的地步,其與銀圓的比價,最低時暴跌至面額的二十億分之一!後來,新疆商業銀行發行了以千萬圓為單位的紙幣,甚至最後還發行了3億、6億、30億、60億圓超高面額的紙幣。最終泛濫成災!由於民眾對紙幣已毫無信心,中央政府被迫於7月初恢復銀本位幣制。在公告發出之前,哈密分行致電已由上海搬遷至廣州的中央分行,報告新疆即日起實施幣制改革,恢復銀本位,並自行籌制一圓銀幣,此即民國卅八年新疆省造幣廠鑄壹圓銀幣誕生了。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為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經濟穩定,人民政府同意繼續鑄制流通新疆"四九"銀元,但將幣正面紀年"民國卅八年"改為公元紀年"一九四九年",背面仍有"1949"字樣,故此幣又俗稱新疆"雙四九"銀元。從此,新疆造幣廠鑄民國三十八年壹圓銀元在發行了短短4個月後就停鑄了,最終結束了其新疆民國時期金融使命,成為最後一款民國時期地方流通的"關門幣"。亦是新疆唯一以圓為貨幣單位的大洋銀元,可謂為民國末代金融的"最後晚餐"。
新疆的造幣廠由於設備落後,工藝尚欠精湛,故新疆造幣廠鑄民國卅八年壹圓銀元質量粗糙且版式複雜,有實心版和空心版之分,如依幣正面上的漢字書寫方式及背面"1"字的寫法,可劃分為普通版、壹橫上翹版、細字版、方足1版、雜體字版、童體字版等等。另外,該幣發行之初,新疆當局嚴禁攜出省境,流入中原極少,故中國近代機制幣權威耿愛德對其評價甚高,被早期錢幣收藏界視為夢寐以求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