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提高政府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聘期
自合同籤訂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兼職。
三、法律顧問選聘人數和專長要求:
擬選聘9名政府法律顧問。從熟悉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的律師中在區內外選聘。
四、聘任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進行選聘。
五、政府法律顧問履行下列職責
(一)為區政府的重大決策、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行為、重大項目合同(協議)等民事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進行合法性審查、法律風險評估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意見;
(二)為涉及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訴訟、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代理涉及區政府的訴訟、行政複議、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三)草擬、修改、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籤署的重要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
(四)根據需要參與區政府對外交往和重大經濟項目的洽談談判,提供諮詢、論證意見,起草或審查合同、協議以及有關法律文書;
(五)受區政府指派,參與、指導、協調、處理區內有關企業重大法律事務;
(六)受區政府指派,擔任區政府領導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法律信息,根據工作需要,就區政府領導分管範圍內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建議;
(七)受區政府指派,對應服務區直部門,指導各鎮政府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八)為區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緊急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或參與解決;
(九)為區政府重要信訪事項和重要涉法事項提供法律諮詢;
(十)協助開展法律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六、法律顧問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忠於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二)具有律師執業證書,且有8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熟悉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專業能力較強,辦理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法律事項;
(三)熟悉區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身體健康,57周歲以下,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四)嚴格遵紀守法。近5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所在律師事務所近3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五)擔任法律顧問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選聘程序
(一)報名
在「中國江都」、「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網站發布選聘公告,請各律師事務所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律師,登錄「中國江都」、「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網站下載《江都區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並如實、準確填寫,粘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履歷、職稱證書、執業證書和能夠證實其符合入選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複印件;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初審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及個人職業操守,並考慮年齡結構、專業和行業比例等因素,確定擬入選區政府法律顧問人員名單。
(三)公示
通過「中國江都」、「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等網站,將擬入選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四)聘任
擬聘任人員名單經區政府審定後,籤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舉行聘任儀式,並向社會公告。
八、其他事宜
(一)嚴格工作紀律。區政府法律顧問人選的選聘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加,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報名者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受聘資格。
(二)建立更新退出機制。區政府法律顧問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一次評選工作。在聘期內每年實行工作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對新申報人員通過評選的,增補加入。
(三)報名時間。報名時間截止至2020年3月28日。報名人員須提交《報名表》1份(含電子文檔)和有關證書等證明材料。
聯繫地址: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
郵政編碼:225200
聯繫電話:0514-86553336
電子郵箱:jd1969zkp@163.com
點擊下載>>>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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