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湖北發布《湖北省2019年度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全文如下:
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湖北省2019年度碳排放權
配額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生態環境局,有關企業: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北省2019年度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湖北省2019年度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8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2019年度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
根據國家關於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各項安排部署以及《湖北省碳排放權管理和交易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371、389號)的要求,為科學合理地確定我省2019年年度碳排放配額,規範有序地開展配額分配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在配額總量確定的基礎上,配額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用標杆法、歷史強度法與歷史法相結合的方法,實行事前分配與事後調節相結合的方式,建立穩定市場的調節機制,對我省碳排放權配額進行科學分配和規範管理。
二、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企業清單
根據對我省2016—2018年任一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工業企業碳排放核查的結果,確定373家企業作為2019年度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納入企業」),涉及電力、熱力及熱電聯產、鋼鐵、水泥、化工等16個行業。具體行業和企業見湖北省2019年度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企業清單(見附件1)。在2020年9月30日前,如果全國碳市場實施2019年度履約工作(不含模擬履約),清單中被納入的企業或設施將不再參與湖北的履約工作,湖北將收回發放的相應配額。
三、配額總量與結構
(一)配額總量
根據2019年湖北省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標要求和經濟增長預期,確定我省2019年度納入企業碳排放配額總量為2.70億噸。
(二)配額結構
碳排放配額總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額、新增預留配額和政府預留配額。計算方法如下:
1.年度初始配額=納入企業初始配額之和
2.政府預留配額=碳排放配額總量×8%
3.新增預留配額=碳排放配額總量-(年度初始配額+政府預留配額)
政府預留配額主要用於市場調節,新增預留配額主要用於企業新增產能和產量變化。
四、納入企業配額分配方法
(一)納入企業配額計算方法
配額實行免費分配,採用標杆法、歷史強度法和歷史法相結合的方法計算。其中,水泥(外購熟料型水泥企業除外)、電力行業採用標杆法,熱力及熱電聯產、造紙、玻璃及其他建材、水的生產和供應、設備製造(部分)行業採用歷史強度法,其他行業採用歷史法。
納入企業先按其2018年實際履約量的一半預分配配額,再根據企業2019年實際生產情況核定實際應發配額,在預分配額的基礎上多退少補。
1.採用標杆法的企業配額計算方法
預分配額=2018年實際履約量×50%
企業實際應發配額=2019年實際產量×行業標杆值×市場調節因子
2.採用歷史強度法的企業配額計算方法
預分配額=2018年實際履約量×50%
企業實際應發配額=2019年實際產量×歷史碳強度值×行業控排係數×市場調節因子
其中,歷史碳強度值等於企業2016-2018年碳強度的加權平均值,特殊情況參考下文基準年選取方式。
3.採用歷史法的企業配額計算方法
預分配額=2018年實際履約量×50%
企業實際應發配額=歷史排放基數×行業控排係數×市場調節因子÷365×正常生產天數
歷史排放基數為企業基準年間碳排放量的算術平均值。
4.市場調節因子與行業控排係數
市場調節因子=1-(上一年度市場存量/當年年度初始配額總量),2019年度的市場調節因子為0.9723。
市場調節因子適用於所有納入企業。
行業控排係數(具體數值見附件2)是用於核定企業既有設施排放配額的參數。依據各行業減排成本、減排潛力、行業競爭力、各行業碳排放歷史變化趨勢等因素綜合測算確定。
(二)基準年和基準排放量
1.基準年選取方式
按照納入企業2016年至2018年碳排放邊界和碳排放量變化情況,基準年選取方式如下:
(1)企業在2016年至2018年間未發生主要生產設施增減的,基準年為2016年至2018年;
(2)企業在2016年至2018年間因主要生產設施增減導致碳排放量發生重大變化的,選擇變化後年份設施的正常碳排放量作為核定配額的依據。若正常生產天數不足一年,則以正常生產天數的排放均值乘以365天折算成一年來核定配額。
2.基準碳排放量修正
企業在基準年期間,設施累計停產不足183天的,其年度碳排放量根據實際日均碳排放量乘以365天予以修正。
(三)標杆值
1.水泥行業
水泥企業的標杆值採用湖北省2018年位於第40%位水泥企業的單位熟料碳排放量,即0.7823噸二氧化碳/噸熟料。水泥企業配額分配的核算邊界為從原燃材料進入生產廠區均化開始,包括水泥原燃料及生料製備、熟料燒成、熟料到熟料庫為止,不包括廠區內輔助生產系統以及附屬生產系統。
2.電力行業
(1)燃煤電廠。各機組標杆值的選取標準為:超超臨界以及600兆瓦超臨界機組參考《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發改能源〔2014〕2093號)中的先進值,300兆瓦超臨界及亞臨界機組採用本省納入企業同類型機組現役最先進值(具體數值見附件3);
(2)其他電廠。電力行業中,採用天然氣、煤矸石等其他燃料的企業,其標杆值等於企業基準年間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量的加權平均值。
電力、熱力及熱電聯產行業所計電量為綜合發電量,計算公式為:
綜合發電量=發電量+供熱量/熱電折算係數
其中,熱電折算係數為3.6吉焦/兆瓦時。
五、企業產量變化的配額變更
(一)申請條件
企業因產量變化導致當年碳排放量與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額相差20%以上或者20萬噸二氧化碳以上的,應當向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應當對其碳排放配額進行重新核定。企業因2019年設施增加導致碳排放量增加的,該部分碳排放量不計入當年的履約量,也不進行相應的配額變更。
(二)核定方法
根據核定結果,對企業當年碳排放量與企業年度初始配額的差額超過企業年度初始配額的20%或20萬噸以上的部分予以追加或收繳。
1.企業當年碳排放量與企業年度初始配額的差額超過企業年度初始配額的20%時
追加配額=企業當年碳排放量-企業年度初始配額×(1+20%)
收繳配額=企業年度初始配額×(1-20%)-企業當年碳排放量
2.企業當年碳排放量與企業年度初始配額的差額超過20萬噸時
追加配額=企業當年碳排放量-企業年度初始配額-20萬噸
收繳配額=企業年度初始配額-企業當年碳排放量-20萬噸
六、企業配額的發放
(一)2019年度配額發放
預分配額通過註冊登記系統先發放給企業,在完成企業碳排放量核查後,根據當年實際生產情況核定其實際應發配額。
企業核查報告是配額分配的唯一依據,企業應當在核查報告中詳細報告企業停產、生產設施增減的時間等關鍵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企業核查報告之外的其他任何材料均不能作為配額分配的依據。
(二)其他說明
企業的機組、生產線或裝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配額;已經發放配額的企業經核查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按規定收回部分配額。
1.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私自建設的;
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應關未關的。
七、企業合併、分立與關停情況的處理
納入企業發生合併、分立、關停或遷出本省的,應在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報主管部門核定配額變更。各地碳交易主管部門應當主動作為,跟蹤服務,密切關注企業產能變化以及合併、分立、關停、搬遷等情況,及時向省級主管部門報告。企業配額變更的申請條件和核定方法如下:
(一)企業的合併
納入企業之間合併的,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的企業承繼配額,並履行繳還義務。合併後的碳排放邊界為納入企業在合併前各自的碳排放邊界之和。
納入企業和非納入企業合併的,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的企業承繼配額,並履行繳還義務。合併當年的碳排放邊界仍以納入企業合併前的碳排放邊界為準,合併次年重新核定。
(二)企業的分立
納入企業分立的,應當明確分立後各企業的碳排放邊界及配額量,並報送主管部門。分立後的企業仍然履行各自的繳還義務。
(三)企業的關停或搬遷
納入企業關停或遷出本省的,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並按照經審定後的當年碳排放量完成配額繳還,當年剩餘配額由主管部門收回,次年不再對其發放配額。
納入企業碳排放邊界內主要生產設施累計停產183天以上的,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當年發放的配額由主管部門收回,次年是否對其發放配額視企業是否恢復正常生產而定。
納入企業發生上述情形的,應在30個工作日內通過本省註冊登記系統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附件1 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企業清單
1 武漢長利玻璃(漢南)有限公司
2 明達玻璃(武漢)有限公司
3 武漢武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4 武漢鑫緣綠色冶金渣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5 湖北華電武昌熱電有限公司
6 國電長源第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7 國電青山熱電有限公司
8 華能武漢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9 武漢漢能電力發展有限公司
10 武漢漢口綠色能源有限公司
11 武漢有機實業有限公司
12 武漢中東磷業科技有限公司
13 武漢鋼鐵石化工業氣體有限責任公司
14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
15 湖北能源東湖燃機熱電有限公司
16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17 武漢順樂不鏽鋼有限公司
18 寶武環科武漢金屬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原武漢鋼鐵集團金屬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19 武漢晨鳴乾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20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21 中韓(武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2 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23 中石化石油機械有限公司
24 武漢亞鑫水泥有限公司
25 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26 武漢武鋼華新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27 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28 媧石水泥集團有限公司
29 武漢重工鑄鍛有限責任公司
30 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31 武漢金鳳凰紙業有限公司
32 武漢聯德化學品有限公司
33 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34 百威英博(武漢)啤酒有限公司(原百威(武漢)國際啤酒有限公司)
35 湖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36 武漢蘇泊爾炊具有限公司
37 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原名武昌造船廠集團有限公司)
38 武漢濱湖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39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4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 武漢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
42 華潤雪花啤酒(武漢)有限公司
43 益海嘉裡(武漢)糧油工業有限公司
44 建華建材(湖北)有限公司
45 湖北武漢雙匯食品有限公司
46 武漢中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
47 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
48 武漢頂益食品有限公司
49 武漢頂津食品有限公司
50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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