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記性稍好的人應該還記得,此前有一名叫做方洋洋的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其親戚又以害怕她在地下孤獨為由,給她配了冥婚,引起眾怒。就在此事過去沒多久,河北一名去世12年的女子,也遭遇了被配陰婚的悲劇。
11月30日,李衛軍告訴記者,此前在給祖宗上墳路過兒媳婦的墓時,發現這個已經去世12年的兒媳婦最近過得不太平,墳墓上的紅磚被扔得亂七八糟,好像被盜墓了。
經過當地警方的調查,果然,李衛軍兒媳婦的墓被盜了,陪葬的三金和屍骨都不見了,墓裡只有一個大紅蘿蔔。很快,結果出來了 ,盜墓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兒媳婦的親生父母。
而這對夫婦給出的理由是,因為李家把祖墳都遷走了,只把女兒的墳留在那裡,感覺女兒被拋棄了。為了給女兒找一個好歸宿,夫婦倆在某天晚上12點打開了女兒的墓穴,帶走了女兒的屍骨。
隨後,他們就將女兒的屍骨和另一位男士的屍骨合葬在一起,收了那位男士家中8萬元的彩禮錢。
不知道這對夫婦是否真的是為了女兒好,但當我看到8萬元的時候,還是覺得有些遺憾。這哪裡是害怕女兒孤獨,分明是害怕自己囊中空空,行走在世間倍感孤獨。為了8萬元,盜走去世12年女兒的屍骨,讓人何其悲哀,何其心寒。
法律懲罰不了她們,她們不是盜屍,只是」幫「女兒找一個好的歸宿。因為女兒沒有孩子,她們可以正大光明地把女兒的屍骨挖出再」婚配「給別人,畢竟,沒有人會問死者願不願意,死者也沒有拒絕的機會。去世了,也還要被強加上別人的意志。
但更讓人悲哀的,是這件事背後反映出的陰婚現象。
陰婚在我國有幾千年的歷史,本意是希望讓去世之人互為夫妻,若男女雙方生前均為婚配,則由雙方父母為其尋找配偶,進行婚禮後,將兩人屍骨合葬,如此,是為陰婚(冥婚)。這項習俗在很多地區都還流傳著,從未曾真正消失。
但很多人不知道,那些被用於陰婚的女性屍體背後,藏著怎樣血腥的故事。因為很多人不再相信這一套,女性的屍骨並不夠,於是,就產生了噁心的黑產:掘墓盜屍,殺人獲屍。
前幾年,關於陰婚的報導層出不窮,但大多以負面的報導出現。2005年,山西霍州一婦女聽說一具女屍賣了5萬元,就心生歹意,將一名女學生騙到偏僻處殺害,將其屍體賣出,獲利2.38萬元。2007年,河北一農民先後掐死6名婦女,販賣其屍體用於配陰婚,獲利2萬餘元。
對,就是為了2萬多元,真有人會讓去世之人都不得安寧,真有人會舉起屠刀,去傷害那些無辜的生命。而那些掘墓的人裡面,又有多少是死者的父母兄弟?我們不得而知,但這樣的比例,不會少。
陰婚不僅成了封建糟粕,更成了女性生命安全的威脅,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偏遠農村、山區的女性,就算是去世,也不得安寧。如果不保護這些女性,或許,她們就會生活在蒙昧之中,活著被屈辱,去世後也被淪為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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