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增強檢察辦案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讓不起訴權在「陽光」下運行,近日,蘭山區檢察院對一起擬作不起訴處理的危險駕駛案進行公開聽證,邀請人民監督員公濤、人大代表孫悅和邵潔作為聽證員參與聽證。
聽證會上,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並闡述了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8.02mg /100ml,不足120 mg/100ml,雖發生事故,但根據賠償的發票證實事故造成的損失不足5000元,屬於輕微事故,且事故損失方對當事人表示諒解,有證據證實犯罪嫌疑人系大學在讀學生,且自願認罪認罰。
聽證會
三位聽證員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評議的基礎上,形成一致意見,同意對李某某做出不起訴決定,認為這一決定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在發表聽證意見的同時,聽證員也教育了李某某應提高法律意識,以此為戒,珍惜來之不易的機會。
聽證會後,被不起訴人李某某再次表達了真誠悔過的意願,表示今後將以此案為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聽證員們一致認為,檢察機關促成和解、做出不起訴決定,有利於最大程度地修復社會關係,體現了檢察機關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檢察官在辦案中堅持公正司法、寬嚴相濟,體現了司法的溫度。
蘭山區檢察院開展公開聽證工作,彰顯了檢察機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聽取群眾意見的誠心,達到了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作者:張巖、周理明
【來源: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檢察院】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