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鐵力市法院合併執行了兩件涉案標的額較大的案件,經承辦法官巧用強制執行措施,被執行人終交付730餘萬元執行款,餘款雙方達成和解。
鐵力市某聯社與高某某、鐵力市某木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兩案被執行人系同一家庭成員,案件標的額合計800餘萬元。此前,被執行人提供房產十二處及土地使用權一宗作為抵押。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向其釋法析理,闡明利弊,希望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被執行人表示沒有足夠財產償還欠款。
為保護申請人權益不受侵害,承辦法官依法查封被執行人提供抵押的房產十二處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查封後,被執行人表示,該土地及房屋正用於生產經營中,採取評估拍賣會對自己造成極大損失,並承諾其將積極與申請人協商,湊集資金償還申請人。
結合當前開展的「六穩六保」專項執行行動,考慮到被執行人經營利益亦需合理維護,故承辦法官言明利害、調解催促,但被執行人一直未能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也未能償還欠款。
此種情況下,承辦法官果斷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的強制措施,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法律義務,告知被執行人如無法償還欠款,將依法對其提供抵押的財產進行評估、拍賣。
經多次溝通後,被執行人終集齊735萬元執行款交付法院,剩餘利息經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達成和解長期履行。本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順利執結。
(信息來源於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夏陽陽
平安伊春
【來源:平安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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