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這話出自《廉頗藺相如列傳》。大致的意思是,廉頗聽到了這些話,立馬脫去了上衣,露出了上身,背上荊鞭,通過賓客的引領來到了丞相的門前來請罪。其實,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告訴我們要懂得知錯能改的道理,千萬不能一錯再錯。
然而,卻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明白這個耳熟能詳的道理。犯錯不可怕,可怕的犯錯之後不自知,亦或是將錯就錯,一錯再錯,這才是讓人覺得最愚蠢且最不可饒恕的事情。
比如說,這一對兄弟就是典型的一錯再錯的代表,那麼他們究竟做了什麼事情呢?
雲南王氏兄弟,出於洩憤的心思誤殺了一隻熊貓,然而當發現是國寶時,非但不自首,反而為了金錢,售賣熊貓肉,簡直是罪不可恕。
一、熊貓的珍貴,國家一再出臺相關保護政策
千百年來,世間萬物變化萬千,漸漸的人類成為這個世界的主宰者。然而,隨著地球環境的變化,很多生物在自然中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中被淘汰。一直以來,萬事萬物都有著密切的關聯,儘管只是一個小小的物種滅絕,都會引來一連串的後果,這就是我們俗稱的蝴蝶效應。
就拿我國的珍貴國寶大熊貓而言,也是如此,自然的發展進程中,使得熊貓逐漸被淘汰。而要知道大熊貓誕生於八百萬年前,稱得上是活化石,如今它的生存環境並不好,逐漸成為了瀕臨滅絕的動物。
越是稀少就越是珍貴,因此,大熊貓不僅是我國的國寶,是我國形象的象徵,也成為了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形象大使。
如今,現存在世的熊貓並不多了,全世界也就才幾百隻。1869年,阿爾芒戴維神父在四川進行考察時,發現了熊貓的蹤跡。對於見過熊貓的當地人來說,熊貓也被他們稱是白熊,花熊等等。
新物種的發現,讓全球震驚,紛紛想要一睹熊貓的風採。由此,也開始有了中國贈送熊貓的外交方式。
為了更好的保護大熊貓,20世紀40年代時,我國就出臺了一系列保護,其中有一項就是禁止捕獵活動。而後在九十年代,更是為了保護熊貓的安全,正式出臺法律禁止一切傷害熊貓的行為。
然而,出臺相關保護政策,就能真正杜絕傷害事件的發生了嗎?
顯然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國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事情哪裡還會少。儘管國家已經出臺了禁止捕殺熊貓的政策,但是仍然有人不知利害,觸碰法律底線。
二、羊群被咬死,他一怒之下殺大熊貓
2014年,雲南一名農民王文林就因殺害熊貓被捕,判刑三年。新聞一出,全國譁然,實在難以想像在如此法律高壓的情況下,依然有人會頂風作案。
說到熊貓,就不得不提這件事情中的另一動物主角,王文林飼養的家畜——羊。他雲南普洱鎮龍臺村的村民,靠著養羊為生,這是一家的全部收入來源。
一天,他如往常一樣上山放羊,然而當他走進羊圈才發現自己的羊竟然全被咬死了。現場的腳印,羊身上的咬痕,以及被毀壞羊圈的程度,無一不在告訴王文林,這是野獸幹的好事情。
羊的死,讓王文林損失慘重,家中唯一的生計被破壞。他是又氣又恨,恨意讓他失去了理智,只想著要將做壞事的野獸抓住,然後殺了它洩憤。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他制定了完整的實施計劃。他分析能夠進入自家羊圈作案,那麼必定就在這附近,為此他在家周圍設立下了不少陷阱,然而他的計劃很快便被破解了,不僅沒能抓到做壞事的野獸,自己設立的陷阱也全被破壞。
氣憤不已的他找來了弟弟王文才,兄弟二人誓死要抓住這隻野獸。既然野獸如此聰明,那麼他們就親自上山會會對方。他們上山後果然發現了龐然大物,面對仇敵,王文林抬起槍枝,就朝著野獸開了槍,一槍斃命。
然而,接下來的一幕就真的讓他們震驚了,他們捕殺的竟然是我國的保護動物大熊貓。
他們慌了,這可是犯罪啊。對於這場誤殺,其實結果也許並不會如王氏兄弟二人所想的那樣嚴重,畢竟他們只是因為距離太遠沒能看清楚而動的手,等到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
那麼,他們是否能夠自首呢?是否能夠走出這次事件的旋渦呢?
根本沒想過自首,反而在殺害熊貓後,本著貼補家用的做法,將熊貓肉賣了。
三、知錯不改,罪加一等
人是一個很複雜的動物,在王文林兄弟二人意識到自己闖下大禍的時候,他們想的並不是自首,去彌補自己的過錯,反而實行了將錯就錯,將熊貓肉賣了來貼補家用。
自古以來,大多數的壞事到最後都會如《老子》中所說的那樣:「天網恢恢,疏而不失。」紙永遠是包不住火的,王文林兄弟也沒能逃過這條自然規律。
一位買主被人舉報吃熊貓肉,警察立馬成立了專項小組前往這位買主家中,果不其然在買主家中發現了熊貓肉。於是乎,警察順藤摸瓜,找到了王文林兄弟。
最終,王文林因殺死大熊貓,且賣掉70斤肉,共計4800元,被判刑11年,而所有與這件事情相關的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總結:
常言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試想,如果王文林能夠知錯能改,在發現自己誤殺了國寶的時候,便前往派出所報警,相信國家是不會為難他的。畢竟這只是誤殺,並且事出有因。
然而,他最後卻親手葬送了這個機會,不僅不自首還向外售賣熊貓肉,以此來謀取福利,這一點上就不能被人原諒了。
人,千萬不能有僥倖心理。文中的王文林就是如此,因為有僥倖心理,認為反正都殺了,也沒有知曉就大張旗鼓售賣熊貓肉,且不把國家法律當成警示,註定只能在監牢中去悔過了。做人就要敢於面對自己的錯誤。千萬不能一錯再錯,將錯就錯。
參考資料:
《廉頗藺相如列傳》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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