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雞多位市民向二三裡資訊反映,去年看到寶雞市高新女子機動車培訓駕駛有限公司(後簡稱「女子駕校」)通過他們的官方網絡平臺發布了一條關於「學車得車」抽獎活動,可以獲得價值近6萬元的越野車,還有華為手機、電動摩託車等千元大獎,活動從1月1日開始,年底的2020年12月26日開獎,但是近期有學員聯繫女子駕校時,卻被對方告知活動已取消了。
學員:在女子駕校報名參與「學車得車」活動 要抽獎了活動被取消
「我去年4月份在社交朋友圈看到高新女子駕校關於『學車得車』的宣傳連結,那時候我剛好要報名學駕照,看著特等獎是一臺越野車挺吸引人的,我就下定決心報名了。我花了6800報名已經學完,12月月底我向駕校詢問關於抽獎事宜時,卻被對方告知活動取消,說是市場監管部門收到舉報,活動違法,高於5萬元的活動企業不能舉辦此類活動,就這樣了事了。我們作為消費者,是看到他們抽獎活動才報名的,現在一句活動違規就要侵害我們消費者的權益,我們覺得不合適,希望女子駕校能給出說法。」在高新女子駕校參加抽獎報名學駕照的一學員告訴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
宣傳截圖
該駕校一學員對記者表示,很多學員是看到駕校的「學車得車」的宣傳廣告才選擇報名的,現在一句話活動取消了事,這是欺詐消費者。
抽獎獎券
高新女子駕校:取消抽獎 對學員無賠償
1月11日下午,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致電高新女子駕校詢問關於該校去年舉辦的「學車得車」活動取消對報名學員有何賠償時?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什麼賠償。活動2020年8月已經被市場監管部門叫停,還被罰了款。
寶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並處5萬元罰款
1月10日,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從知情人處見到一份編號為:寶市監處(2020)Z20號的寶雞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該處罰書中提到,接市民舉報,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8月初對寶雞市高新女子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2020年3月13日將「學車得車」的抽獎活動在其上對外發布,內容為「2020年1月1日起報名學員均可參與『學車得車』抽獎活動,贏取價值近6萬元的越野車還有華為手機、電動摩託車、淨化器等千元大獎。」並印製1000份抽獎券發給參與報名的學員,特等獎為一臺某國產越野車(中配)、一等獎2名越野車(低配)(3臺車輛價值共15萬元),截止8月初,參與學員780人,接到舉報後,寶雞市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責令高新女子駕校停止該活動,並於2020年8月8日刪除了該抽獎活動信息。
2020年9月9日,寶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2條「經營者違法本法第10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25條經營者違反本規定從事不正當競爭,有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的,從輕處罰」等規定,寶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高新女子駕校停止「學車得車」抽獎活動,並決定處罰人民幣50000元。
律師說法:駕校違法宣傳超越法律紅線 應該給予一定補償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之規定,商家所宣傳的抽獎活動中所涉最高獎已經超過5萬元,所以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要求寶雞市高新女子機動車培訓駕駛有限公司停止抽獎活動並無不當。
趙良善說,駕校以違法抽獎作為宣傳噱頭,提供的抽獎活動超越法律紅線,屬於違法行為,很多消費者被此吸引,報名並消費,這種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導致消費者消費後的抽獎權利無法實現,剝奪了消費者抽獎機會,駕校或涉嫌消費欺詐,應當給予消費者一定補償,否則,消費者有權要求駕校提供其他途徑實現消費者的抽獎權利,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華商記者 劉傑
作者/來源:二三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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