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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紀實丨1996年內蒙古
「微笑殺手」姦殺案始末
文 / 佚名
來源丨今日頭條:文獻研究院
我國在刑事偵查的道路上,經歷過很多挫折。1996年,在內蒙古有這樣一個「微笑殺手」,他在九年的時間裡犯下強姦案23起、殺人案11起,卻一直逍遙法外,直至2005年才被捉拿歸案。而且他伏法後,還牽扯出了另外一個案子的真相。
內蒙古「微笑殺手」姦殺案始末
這個殺人狂魔名叫趙志紅,1972年出生於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的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家中有兄弟姐妹三人,趙志紅排行老二。因自幼家庭貧困,趙志紅小學剛畢業不久,就跟隨父親一起到外地去打工,主要做些苦力活和簡單的技術活。成年以後便漸漸地脫離父親,獨自謀生。趙志紅雖然學歷很低,但卻非常喜歡看書,像《讀者》、《婚姻家庭》等書籍,他看得爛熟於心。可惜這並沒有給他的生活帶來任何改善,現實生活的拮据依然讓他感到沮喪,甚至是憤怒。每當產生這些情緒的時候,趙志紅就去找異性發洩。
據他本人供述,他對異性的欲望是與生俱來的,雖然曾結過婚也有了孩子,但依然放蕩不羈,最終導致離婚。而離婚後,他所有的收入,除了每月給前妻和孩子的撫養費外,全部都用在了女人身上。因為入不敷出和欲望得不到滿足等等原因,趙志紅的心理逐漸扭曲。他開始報復社會,淪為徹徹底底的惡人。從1996年4月到2005年7月,趙志紅在呼和浩特和烏蘭察布兩個地市之間,來回流竄作案。九年間,犯下盜竊案兩起,強姦、殺害女性27起,其中有6起是殺人未遂,共計11名女性慘遭其強姦後殺害,年齡最小的被害者才12歲。
趙志紅作案的目的和大部分罪犯不同,一般犯人是為了謀財,而他純粹是為了洩慾。由於其犯案手法多樣不固定,且常常是見色起意、隨機挑選下手的對象,所以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受限於當時的辦案方式和技術條件,警方一直沒能偵破這些案件,直到2005年,真相才逐漸明朗。2005年1月2日,趙志紅盯上了一個計程車女司機。他假裝乘客讓女司機載他到偏遠地區後,將其殘忍姦殺,隨後淡定地將計程車開走。在路邊又看上了一個在等車的年輕女性張某,謊稱是司機將張某載到偏遠地區強姦。張某艱難逃生後到警局報案,給警察提供了重要線索。隨後,警方發現了計程車女司機的屍體,7天後又發現一名女死者,同樣是被姦殺。到了2月17日,又接到報案,一個獨自在家的12歲女孩慘遭姦殺。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有4名女性相繼被害,這引起了內蒙古公安局的重視。在高壓下,警方通過證據採集、DNA比對等方式,最終鎖定了嫌疑人就是趙志紅。經過審問,趙志紅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趙志紅坦誠自己殺害了11人、犯案27起,就連已經結案的「4.9呼格案」也是出自他手。因為呼格案早已辦結,且當時被認定是兇手的呼格吉勒圖,已經被處死,所以真相大白時,廣大群眾極為震驚,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直到2015年,呼格案徹底翻案後,被執行了死刑的呼格吉勒圖,才終於沉冤昭雪。而犯下了滔天罪行的趙志紅,經過審判,被判處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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