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予離婚。女方:他在外欠債;男方:她好逸惡勞、喜新厭舊

2020-12-17 書寫自然

許多時候,婚姻都會經歷一段磨合期,往往太多的夫妻在這段磨合期下過著不是夫妻的婚姻生活。當最後磨合不了時,就面臨離婚;磨合好了,這段婚姻就能長久。

可是磨合期有多長呢?

其實這主要還得看夫妻雙方花了多少時間和精力在其中,有些夫妻一兩年就磨合好了,有些夫妻十多年還在磨合,下面案例中的夫妻就是如此。

是男方欠債太多,還是女方好逸惡勞?其實,只是不愛了!

(書寫君對其中涉及的姓名、具體地址、日期等信息進行了處理,其中拗口的句段進行口語化調整,便於大家閱讀)

原告:女,1984年出生,漢族,住江蘇省南京市。

被告:男,1982年出生,漢族,住江蘇省南京市。

原告(女方)與被告(男方)離婚糾紛一案,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被告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原告(女方)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月××日生育一女,於××××年××月××日生育一子。

由於婚前雙方接觸較少,缺乏了解,婚後,雙方性格不合,男方亦在外差欠許多外債,雙方常常爭吵,致使未能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如所請。

被告(男方)答辯稱:

我認為二人於××××年××月結婚以來,已生育一女(11歲);一子(2歲),兩小孩年齡間隔近十年,說明夫妻關係一直融洽穩定。

近年來,因原告長期與其姐姐一家開辦美容院,慢慢滋生好逸惡勞、喜新厭舊之心,突然提出離婚,可見其心不良。但是,本人為了兒女的成長教育,塑造和諧的家庭環境出發,我堅決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及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

原、被告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月××日生育一女,於××××年××月××日生育一子,現隨父母生活。

婚後,雙方因性格不和常常為了家庭瑣事爭吵。庭審中原告陳述其於2019年3月離開被告家中,開始與被告分居生活。

上述事實有原告(女方)的陳述、身份證、戶籍信息、結婚登記信息等證據在卷佐證。

法院認為:

合法婚姻,應受法律保護,原、被告婚後育有一女一子,應相互珍惜。

雙方在家庭生活中雖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開始分居,但被告(男方)書面答辯「本人為了兒女的成長教育,塑造和諧的家庭環境出發,不同意離婚」,由此可見,被告(男方)誠心表示願意和好,故希望原告(女方)珍惜雙方近十多年的夫妻感情,正確處理夫妻矛盾,多從和好的角度考慮,多為家庭、小孩著想,互諒互讓,以共同維繫和諧、圓滿的婚姻家庭關係。

鑑於兩小孩正處於人生啟蒙階段,念及小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的影響,雙方不宜草率離婚。

綜上,原、被告分居時間較短,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對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之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據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女方)要求與被告(男方)離婚的訴訟請求。

本案訴訟費用150.00元,由原告(女方)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

情感解讀

案例中的夫妻生活了十多年,有了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其實也正如男方所言,兩個孩子年齡差了十歲,也可見他們的婚姻感情並不是那麼脆弱。

可是,十多年的婚姻,為什麼還是沒能磨合好呢?如何才能儘快磨合好一段婚姻?對此,書寫君準備了兩板斧策略,為大家破開情感的迷霧,找尋情感的真理。

第一板斧:磨合不是一味忍讓,而是對等的交流

一旦談到婚姻關係中的磨合,有不少人會進入一種誤區,那就是把婚姻中的磨合當做是一味的忍讓。

要知道,忍讓或許可以使你的婚姻更長久一些,但殘酷的現實卻是,在婚姻中你只會一味忍讓的話,最終你一定會步入忍無可忍的絕境之中。

那麼應該怎么正確的磨合婚姻呢?

那就是及時、有效的通過互動,讓對方能夠清楚的知道你的需求;而同時你也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去了解對方的需求。

記住,磨合的本質就是要使各自的需求,能夠在對方身上得到獲取。比如婚姻中的夫妻,一人不喜歡做飯,一人不喜歡洗碗,那不也就有了解決之道嗎?

第二板斧:磨合不能空耗時間,而要用心來對待

對於婚姻關係中的磨合,有一句,「七年之癢」似乎能描繪得很形象,大家看到這一詞,往往只會把注意力留在「七年」之上,可是這個數字也僅僅只是一個概數罷了。

所以,如果僅僅想要依靠時間來磨合婚姻,在婚姻雙方出現本質矛盾時,還企圖用「和稀泥」的方式來解決,顯然這是不現實的事情。

時間之外,更需要的是雙方對這份婚姻的珍惜,是否願意為愛付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正如案例中法院判詞提到的,「正確處理夫妻矛盾,多從和好的角度考慮,多為家庭、小孩著想,互諒互讓,以共同維繫和諧、圓滿的婚姻家庭關係。」

希望能夠借用失敗的情感案例,以正能量的角度,為大家解決心中困擾!如果您認同書寫君的觀點,請加個關注,便於大家觀看書寫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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