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同志出席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回答記者提問。
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從3月到6月,將階段性擴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並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1倍,彭紹宗同志介紹了有關落實情況。
彭紹宗介紹,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是在向困難群眾正常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金等救助金的基礎上,當物價出現明顯上漲的時候額外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有三個關鍵詞:價格、補貼、聯動,本質上是因物價上漲而發放補貼。
聯動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補貼與價格聯動,當物價出現短期明顯上漲的時候啟動機制,當價格平穩了或者回落了,補貼也就停發了,這就是補貼和價格聯動。同時還說明這項補貼是臨時性的,所以就稱為價格臨時補貼。
二是補貼與城鄉低保聯動,困難群眾只要按規定相應地進入了社會救助和保障範圍,能夠正常領取低保、失業保險等救助金,就能夠領取價格臨時補貼,並且低保額度越大,價格補貼金額也就越多。
三是救助金與價格聯動,當物價上漲保持在一段時間持續不降的情況下,就要通過提高城鄉低保、失業保險金等標準,把這部分價格臨時補貼納入救助金中固定下來。總結起來,這項政策的核心或者說目的就是要緩解物價上漲對於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
該政策自2011年建立以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保障範圍覆蓋了主要困難群體,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優撫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此次擴圍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都納入保障範圍,初步估算將新增惠及800多萬人。
按照政策設計,當地單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漲幅達到3.5%或者食品價格同比漲幅達到6%就會及時啟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去年以來,各地先後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部分地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還增發了一次性補貼,有力緩解了物價上漲對當地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
彭紹宗介紹,這次提標擴圍增加的資金支出,將由各級財政和失業保險基金分別承擔,其中中央財政將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不同比例給予補助。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儘可能縮短發放補貼所需的時間,務必在物價指數等統計月報數據發布之後的20個工作日之內將補貼發放到位。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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