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號,江蘇銀保監局走進《政風熱線·我來幫你問廳長》全媒體直播室。節目中,宜興市民劉先生反映,他在2010年投保了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一款保險產品。當時,業務員宣稱,該保險無風險,收益高。不過,到期兌現時,收益卻縮水數萬元,這讓他難以接受。直播節目結束後,江蘇銀保監局對此事進行了督辦。
爭論:是收益縮水還是保險條款理解有誤?
劉先生購買的這款保險名為「分紅型金滿倉B款年金保險」,是一款分紅型理財保險。據劉先生介紹,當時的業務員明確告訴他,繳費期間為5年,生存保險金給付比例為4%,業務員還特地在合同上將該條款用筆勾畫了出來。
按照劉先生的理解,五年保費總額為二十五萬元,結合返還4%的生存保險金和分紅,他所得的收益應為10萬元左右。可到手之後,收益卻縮水了。「收益一共六萬多元,拿到的年生存保險金只有兩萬多元,收益僅有2.5%左右,連銀行利率都不如,」劉先生說到。
對此,泰康人壽公司方面解釋到,合同上寫明:生存保險金的金額為「保險單上載明的本合同的年交保險費的金額*生存保險金給付比例」,其中,「年交保費」的解釋是指,每年交納的保險費。因此,五年到期後,劉先生實際上被返還的生存保險金應為:一年保費額的4%,每年返還一次。而不是劉先生所認為的保費額疊加之後的4%。
督辦: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可能是業務員講解不清晰
12月7號,在《政風熱線·我來幫你問廳長》全媒體直播節目中,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將會調查處理此事。12月10號,泰康人壽方面對劉先生進行了解釋,並按照銀行存款利率的額度重新計算生存保險金,補足差額部分,雙方達成和解。投保人劉先生表示,泰康人壽公司方面處理速度比較快,但在合同和業務員的宣傳上還存在瑕疵。「我認為這個合同本身沒問題,關鍵業務員解釋有問題。作為投保人,有分歧的條款必須要在合同上細化、寫清楚」,劉先生說到。
就此事,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石江兵表示,這份保險合同是十年前籤訂的,對於專業術語和名詞,可能存在業務員講解不清晰或客戶理解上存在歧義的情況,這是此次問題爭論的焦點。
改進:實行「雙錄」、對關鍵字註解和加粗加黑
石江兵坦言,保險行業的業務員確實會存在個別不規範的情況,但從2019年實行銷售過程錄音錄像之後,此類糾紛基本杜絕。「保險銷售過程中不僅要錄音錄像,後臺工作人員還要進行抽檢,對表述沒有異議的才能進行承保」。
該負責人還表示,對於保險合同中一些容易存在分歧的條款或專業名詞,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從2018年開始,採取了字體加粗加黑,名詞註解等方法,規避在購買保險時出現的糾紛。
無錫銀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科科長金佳在現場督辦時表示,我省從去年10月1日起,對投保1年期以上壽險採取「雙錄」,從源頭上治理人身保險誤導銷售行為,同時,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我們無錫分局對業務員群體也建立保險從業人員處罰信息庫,並在行業內共享」 ,金佳說到。
我蘇特稿
記者 梁振華
一批次國產雞腿外包裝,陽性!
去過這個廁所的人儘快測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