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擅自使用「米家」商標?
是的沒錯,這個商標屬於一個名為聯安的公司。
這個公司直接把小米告了,法院的初步判決是小米需要賠償1200萬。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商標侵權還是商標碰瓷?
從2016年3月,「米家」這個商標品牌就已經開始全面應用於小米的智能家居產品。雖說是全面應用,但根據小米方面的聲明,小米是在2015年針對「MIJIA米家」這一商標進行了各類的申請。
按理說註冊了就是合法了,不會再侵權了,因為根據我國的商標法的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既不允許和在先已合法存在的別的商標長得相同或近似,也不允許和他人的肖像權、著作權等已存在權力相同或相似。
侵權的根源
而小米 「米家」註冊了還侵權的根源就在於「在先」二字。原告聯安公司早在2012年就已經註冊了「MIKA米家」的商標,限定應用於聯安公司的報警器、電鎖、電線、防盜報警器等安防產品,且一直使用。
早了三年的註冊和限定本家公司特定產品的使用,基本可以排除了「商標碰瓷」的可能。因為「商標碰瓷」僅是指有些人或空殼公司通過商標法的漏洞謀取利益,提前註冊有關公司尚未註冊的產品商標卻不使用,等到該公司申請商標卻無法證明「我的商標是我的商標」時求助於他們,他們再高價將原本就是人家的商標向其出賣或租借。
聯安公司明顯是出於維護自己商標的標誌性功能和合法權益起訴小米,並不屬於「商標碰瓷」。
商標侵權意味著全線產品改名?
現如今,杭州中院已經宣判小米商標侵權,但是除了賠償外,小米全線米家家居產品是否都應改名?
就目前而言,杭州中院所作的判決對品牌的負面影響是一定有的,畢竟明知有相似商標在,(商標註冊系統是開放可見的,小米作為商標申請方,是有義務對申請商標的相似度進行審查的)還全面應用,明顯違背了商標申請和商業競爭的基本原則。
但是,小米暫時是不用為自己所有智能家居產品都改名的。商標最重要的功能是識別品牌產品,聯安公司之所以要起訴,就是因為小米新推出了報警器等安防產品,消費者對兩家的產品產生了一定區別障礙。
而如前所說,聯安公司的「MIKA」是限定使用於安防產品上的,因此小米「米家」的侵權範圍也僅限於小米10款安防產品,如果最終判決小米侵權,小米需要作出改動的也只是這10款安防產品。
當然,小米仍在上訴,鹿死誰手尚未可知,1200萬的巨額賠償和所謂的30%的產品利潤小米也同樣不認可,後續如何,法律君與各位一同期待。
企業應當如何避免商標侵權?
1、 時刻關注商標註冊情況。
商標申請期間,要全面審查將要註冊的商標在相同行業是否有類似或相同的商標,如有,就應當儘早選用其他商標,以免使用商標時產生法律糾紛。
商標正式使用時,一旦發現他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應當及時提出異議或爭議。
在決定推行一個需要註冊商標的新產品服務前,就要開始商標註冊的申請工作。否則即便新產品做大了,沒有商標保護,最後的結果就是他人搶先註冊的商標蹭了熱度辦的紅火,辛苦做起來的產品卻無法正名,有冤無處訴。
2、經常檢索商標信息。
檢索商標應當覆蓋線上線下,線上是商標局官網檢索商標,線下則是超市、門店等。一旦在相同行業領域商標卻極度相似,應當第一時間與對方協商。協商不一致,則需立刻向商標局反映或積極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
3. 多類別註冊時積極檢索先前是否已存在類似商標
商標註冊都是需要註明類別的,註冊時基本都是將一大類註冊為相同的商標。如小米,就將全線家居產品商標都註冊為米家,即便其中有家電也有普通日化用品,這樣可以很好地防止他人惡意蹭熱度。
但這樣就會出現像本案中的問題,即全線產品中僅某一類別的產品商標使用侵權,因此這需要企業註冊此類多類別商標時積極檢索,當出現上述情況時,要麼與對方積極協商要麼選用其他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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