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開始,東莞市中考將按《東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東教基〔2018〕1號)執行,對相關科目及計分權重進行調整。由於考試及考查的科目較多,考試時間跨度較長,存在部分學生初三年級休學後復學、從外市轉入,以及本市戶籍往屆生再次參加中考的情形。 6月18日 ,東莞市教育局發布通知,明確休學後復學等情形中考成績保留範圍。
一、2020年中考成績處理
(一)考生如休學後復學參加2020年中考的,原初二會考的生物、地理成績予以保留,原始分計入2020年中考總分,除生物、地理外的所有科目原有成績均不予保留。
(二)初三從外市轉入東莞市參加2020年中考的學生成績,除信息技術外的其他所有科目成績均不予認可。認定學生外市取得的信息技術成績,須提供當地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蓋章憑據。
(三)東莞市戶籍往屆生再參加2020年中考的,除保留信息技術科目成績外,其他所有科目均須重新考試。
二、2020年後中考成績處理
2020年中考之後,需保留已考科目中考成績的學生,按以下不同情形分類處理:
(一)本市初三年級休學後復學的學生
1、可保留成績的科目
學生在2020年7月後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其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外語聽說考試、生物、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10門科目考試考查所取得的成績,復學後可予以保留,其原始成績計入中考成績或按比例折算後計入中考成績。
2、不可保留成績的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筆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筆試)、化學(筆試)7門集中考試科目,無論學生休學前是否已參加過部分科目考試,相關科目成績一律不保留。學生復學後都必須重新參加當年的學業水平考試的集中考試,以當年的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分。所有特長生科目考試成績休學後不予保留。2020年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不予保留。
(二)初三年級從外市轉入本市的學生
學生2020年7月後在外市取得的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合格性考試科目的成績,在提供有效的由當地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書面憑據後,可予以認可,不需要在東莞市重新考試;除上述3門科目外的其他14門非合格性考試科目,一律需重新參加東莞市組織的考試。
(三)本市戶籍往屆生再參加中考的考生
2020年7月後,東莞本市學生畢業後未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在其畢業次屆以往屆生身份再次參加中考的,原已取得的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合格性考試科目的成績,可予以保留;其他14門非合格性考試科目,一律需重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學生初中畢業後,未在次1屆再參加中考的,已取得的所有成績全部不予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科目均不單獨組織對休學後復學、外市轉入、本市戶籍往屆生再參加中考等類型學生(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屬以上類型的學生需自行報名並參加東莞市教育局組織應屆學生參加的各門考試,未及時報名和參考的項目,相應科目以零分計入中考總分。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李直建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葛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