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段 教會的意義
第三篇 教會的名稱(1)
我們今天早晨還要接著來看這個問題,為什麼有教會?這個問題的答案大部分可以從教會的許多不同名稱中得到。關於教會的名稱,在聖經中約有十種不同的稱呼。我現在要把它們一一地講出來。
教會稱作神的家,或神的殿;又稱作神的帳幕;聖潔的國度;被揀選的族類;又是君尊的祭司;也稱作教會;基督的身體;一個新人;和羔羊的妻子或羔羊的新婦;最後又稱作聖城。這些並不是不同的東西,而都是同一件東西,不過用不同的名稱說出教會一些特別的功用。
有的時候兩個名稱是擺在一起的,比方:神的家和神的殿就是擺在一起的,妻子和新婦又是聯起來的。雖然這樣,它們的意思仍是有分別的,聖靈用字不僅是字根有變化,聖靈用字乃是相當謹慎的。如果祂說到「妻子」又說到「新婦」,祂的意思就是說出教會兩種不同的意義。所以我再重複說,若是我們把這些不同的名稱看過,我們就知道為什麼有教會。若是我們懂得這些名稱,我們對於教會這個問題就能得到清楚的解答了。
一、神的家
現在我們就從第一個名稱開始,教會是神的家,在這裡我們要相當的謹慎。因為聖經有些名字的意義,在英文的翻譯裡並不是那樣的清楚。當我們說到那一個家(house)的時候,常常只是指著那個建築物說的,但在聖經裡「家」這個字的意義比這個還多,無論在舊約或在新約,「家」這個字都有它更豐滿的意義。這字的意義有點像我們所說家庭(house-hold)的意義。
家和家庭是有許多的不同。一個家可能僅僅指著四面的牆壁和其中的幾個房間。但是家庭卻包括了其中所有的一切。在聖經裡,家的意義是指著那些事物的安排,以及那個家庭裡的人該怎麼向前去。在聖經原文裡,家是一個很大的字,不僅是指著那個地方說的,更是指著在那個地方的所有,那個地方的事物,以及那個地方的次序等等。
比如說,這裡有一個家庭,如果這是一個正常的家庭,自然它裡面的一切都是有安排的,都是有次序的。他們在早晨一定的時間起床,也在一定的時間吃早餐。不但這個家庭有安排,並且每一個在那家裡的人,都知道那個安排是什麼。假使有一個人到這樣的一個家裡來作工,作太太的對工人說,我的丈夫喜歡在早晨八點吃早餐,他也喜歡某些事要按照他的安排來作。若是那個工人說,我不習慣這樣作法,我在別處作工的時候,他們是早晨八時半吃早餐,他們家中的安排也與你們不同,若是那個工人要改變次序安排的話,他就把這個家庭弄亂了。
這就是聖經裡「家」這個字的意義。它不僅是指著那個地方,也是指著一個次序。就是說,一切事在那裡都有它適當的地位,一切事也都在適當的時間裡來作。這就是家庭和「家」的不同,這就是聖經裡用「家」這個字的意義。這就是雅各在伯特利所用的那個希伯來字,雅各說:「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家」(中文翻作神的殿,實在應該翻作神的家)(創二十八章十七節)。那個地方的名字稱作伯特利,意思就是神的家。這是一個豐滿的字眼,也是希伯來書三章六節裡所用的那個字。那裡說:「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這家就是我們」(另譯)。這樣我們對於教會就得到一個很豐滿的定義。我們要把這個名稱再詳細地看一下:
(一)是屬於神的
這是屬於神的,神是這一家之主。這是需要我們承認的,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不是人的家,這不是人的教會,這不是人建造出來的東西,這乃是神的教會。主耶穌說:「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太十六章十八節)。這是關於教會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教會是屬於神的,聖經說:「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二十章二十八節)。教會是神的產業,不屬於神之外的任何人,並且我們必須承認神的主權,沒有一個人能進來佔有教會,一切其他的手都必須撤開,教會乃是屬於神的。
(二)是神所設立的次序
教會是神所設立的次序,這也是這個「家」字所包含的。意思就是說,神在這裡有神自己的次序,一切都是神所安排的。神在祂家裡特別注意那個次序,沒有一個人能帶著他自己的觀念進到這個家裡。在神的家裡,人的觀念是沒有地位的,一切都是由神來指定的。凡在這家裡的事物都必須這樣。神是用一個完全的次序來管理祂的家,而這個次序對於祂的家那個正當的功用是非常緊要的,如果我們來幹涉神家的次序,那是非常粗魯和沒有禮貌的事。
我不知道在東方是怎樣,但我的確知道在西方的規矩:我們安排了我們的家,我們把一切東西都放在我們所要放的地方;如果有一個陌生的人進來,把我們的安排改變了,我們就會覺得這是非常錯誤,也是非常粗魯的一件事。當然沒有人會這樣作。所以若有什麼人到神的家裡來,把神的次序改變了,那是非常沒有禮貌的事,自然這也是神所絕不許可的。你看見這是何等重要!教會若是真要完成她所蒙的召,教會必須如此。
在聖經中無論什麼事都有非常深刻的意義。在那些事的背後,總是含有屬靈的事情。在世界還沒有被創造之先,當撒但還沒有成為撒但的時候,它想要奪取神的地位。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二章六節裡所說話是非常有亮光的,當他論到主耶穌的時候說,雖然祂是與神同等的,這一個同等的地位,並不需要祂的強奪,也不需要祂強取而歸為自己。這件事的反面正是撒但所作的。撒但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十四章十四節)牠想要把神的地位奪來為著牠自己,牠要把屬於神的奪來,成為牠自己的。這也是在人身上所作的事,那最初的人就是這樣,他要把屬於神的東西據為己有。從那時候起,這就成了人作事的方法,人必須把自己的手放在一切的事上,人必須把東西抓在自己的手中。人這樣來作神的事,結果就帶來了許多的難處。
我們在教會歷史中常看到這樣的事:無論什麼時候,神作了一件新的事;並且有一段時間,也進展得很有生命,非常榮美,並且有許多情形表明那是神所作的。但是不久,人的手就放上去了,人就開始要管理它,組織它,人就要把它據為己有。這樣就在神所開始的事情上有了人的名字,在教會歷史中有許多這樣的事,我不需要把這些特別的例證點出來,但是事情總是這樣。當人的手一放在神的事上,總是把神的事破壞了,這時神只好站一邊說:「好了,你去負責吧!」
教會是神的家,在神的家裡有一個基本的定律:就是人被擺在一邊,而讓神得著祂所該得的地位。撒但那個最初的工作已經在神的家裡被毀壞了。在神的家裡沒有人的所有權,如果人進來了,那麼主就站在一邊,主就不負責了。祂說:「你能解決一切的問題,你已經把她放在你的手裡,那麼好了,你就自己往前去吧!」因此這就不再是神的家,而變成人的家了。
對於神的主權是這樣,對於其中的次序也是這樣。我們可以從帳幕和聖殿的事上得到例證。在建造帳幕和聖殿的事上神不讓人有一點意見,每一點細小的事神都有特別的指示。祂不是說:「我要你為我造一個家,只要你能給我造一個家,不管怎樣造法都可以,只管盡力去作,你們可以組織一個委員會,大家商討這件事,好得著最好的決斷,只要為我預備一個家就好了。」主從來沒有這樣說,乃是每一件事都是從天上來的,就是最後的一件小事,也是主所指示的。這就是神的家,這就是教會。只有這樣,才使神的家成為神聖的。當人來到這裡時,他的鞋要脫下來,擺在外邊,任何和這世界所接觸的東西都不能帶到神的家裡來。
(三)是屬靈豐滿的地方
關於神的家還有另外兩件事,詩篇三十六篇八節說:「他們必因你家的豐滿得以飽足。」(直譯)你們看見「豐滿」這個詞麼?這是舊約關於神家很重要的觀念。先知瑪拉基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三章十節)。在舊約神的家乃是一切所當歸於的地方,那是屬靈豐富的地方。新約也說到這件事,教會就是基督的豐滿。有一天人問你說:你怎麼知道某處聚會就是神家的表現呢?你有什麼根據呢?有許多的事能答覆這問題,但這個是其中的一個答案:在什麼地方神能得著最高的表現,那就是屬靈的豐滿。
當我到世界各地去的時候,有許多基督徒來問我一個問題。他們說:「在我們教會裡沒有屬靈的食物,我們遭遇到屬靈的饑荒,我們該怎麼作?」你們要看見,那不是教會真實的表現。如果我們有教會真實的表現,在那個地方就不會有屬靈的饑荒。你不僅有超過你自己所需要的食物,你還能常常有多餘的食物來為著神其他的子民,並且能分到世界各地,去供應別人。那個地方就變作神各地子民的一個倉庫。家的一個標記就是屬靈的豐滿,在那裡沒有一個人是飢餓的,神總是有筵席預備的。
(四)是神榮美彰顯的地方
「我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家中瞻仰祂的榮美」(詩二十七篇四節原文)。耶和華的榮美總是神家的一個特點。這就是以色列人被擄歸回重新建造聖殿的時候,以斯拉所作的。以斯拉說:他的職務就是「使耶和華的家為榮美」(拉七章二十七節原文)。這就是教會應有的一個特點。教會該是一個人在那裡能看見主榮美的地方。但有許多不美麗的事,現在帶到神的家裡來了,我們對於許多事該常問一個問題:這件事能顯出神的榮美麼?神是一位榮美的神,無論祂作什麼事,都是榮美的。並且神總想要遮蓋那些醜陋的。當主得著地位,祂總要把醜陋的事變成榮美,這乃是神在自然中的一種定律。
在二、三年前我到美國一個地方去,那個地方叫作大峽谷(Grand Canyon),在那裡自然界的力量把那個地方裂開了,把地分割成很深的山谷。那個景象看起來很可怕,但是自然界卻引用最美麗的樹木花草把所有的醜陋都遮蓋了,那個顏色實在佳美,因此世界各地都有人到那裡觀看這種美景。
神總是這樣作法,我們生來也許有最不好看的面孔,在我們身上沒有可吸引人的地方。但若是讓主進到你的心裡,那麼就有很美麗的光彩顯在最醜陋的臉上了,這是真正的美麗。神是一位美麗的神,所以祂不願意在祂的家裡有醜陋的事。當然這是指著神子民的行事為人說的。若是在神的家裡我們把自己的天然擺進去的太多,事情就糟了,我們就很容易把神家中的美麗破壞了。教會乃是神美麗顯出來的所在。
神的家就是教會,應該是讓主的榮美得到彰顯的地方。但是就天然來說,我們盡其所能不過是一班最醜陋的人,我們的人是醜陋的,我們的行事為人也是醜陋的,但我們的主是美麗的,祂的榮美要充滿在祂的家裡。但願主在凡事上都教訓我們這個意義。甚至在我們的禱告裡,我們都該以我們的主為目的,而不是我們的自己。我們所留給人的印象應該是主自己,而不是我們。甚至在我們敬拜神的方式裡,我們都會破壞了神的美麗。許多時候,我們最好的光景,常是要人更多的來注意我們過於注意主。所以你們對於為什麼有教會這個問題應該得到一些答案了。為什麼有教會?教會是屬於主的,不是人的。教會是遵守主次序的地方,是屬於豐滿的地方,是糧食之家,也是主的榮美得到彰顯的地方。
二、帳幕和聖殿
我們現在來看第二點,帳幕和聖殿。這兩件東西在時間上和構造上雖有不同,但目的卻是一個。帳幕是屬於在曠野的時期,聖殿是屬於進迦南之後的時期。我不是要說這兩件東西的不同,我乃是要說到它們同一的目的。
(一)是神所在的地方
無論是帳幕或是聖殿,都是神居住的所在。這就帶我們回到神在創世之前所有的觀念。神為什麼要創造這個世界和其中的人類。一面說,我們不能解答這個問題,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稍微知道一點。我們雖不能說,神為什麼喜歡這樣作,但是我們能說,這是祂所要得到的一個目的。在永世裡面神就有一個心願,要與人同住,祂要創造一個世界和人類,使祂可以住在其中並且與他們有交通,這是神原初的心意。神定規要與人同住,所以祂就創造了人。當天起了涼風的時候,我們看見祂與人同行,與人談話(創三章八、九節),這就是神所要得到的。到聖經末了,神一切工作完成的時候,你能聽見有話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啟二十一章三節)。在那裡,神最終得著了祂在已往的永世裡所盼望要得著的,就是祂能與人同住。
(二)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
神原是無所不在的,也是能「無所不在」的。但是祂卻定規要把祂自己確定在一個地方。在舊約裡祂對以色列人說:「我要在立我名的所在與你們相會」。不是說在什麼地方都可以與神相會,他們如果要遇見神,他們必須要到神立祂名的所在。神乃是在那裡與他們相會。因此我們從其中就可以看見這一個原則:神不僅願意與人同住,成為以馬內利;並且神定規說,祂要在一定的地方才能給人遇見。所以,帳幕和聖殿就代表神與人相會的地方。
現在神與人正常的相會地方乃是在教會中。主說:「那裡就有我在祂們中間」(太十八章二十節),乃是在教會中你才能遇見主。自然主能在任何地方遇著人,有時主在教會之外遇著單個的人,在特別的需要之下主有權柄這樣作,但這不是祂的原則,這乃是例外的。神正常的作法,乃是在教會中遇著人。你們知道說到教會我不是指著一個建築物說的,我乃是指著神的家。這家實在是歸於主的,並且也是祂自己的表現,在那裡主有祂主人的地位,也有祂的次序,乃是在那個地方主能遇見人,你也能在那裡遇見主。主對於這個原則是相當看重。若是我們和主的子民隔開了,並且容讓某些原因,使我們變成孤獨的,那我們和主的關係就要落在一段不好的時期中。除非我們再回到神的子民中間,主就不再遇著我們。
你們記得多馬,他和其他的門徒隔開了。他們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但是多馬在他們外面,他說:「除非我親眼看見主,……我總不信。」所以多馬就落在他自己裡面,充滿了懷疑,他就有一段不好的時期。一周後因著某種原因,多馬定規來到其他門徒中間。也許他認識了這樣在外面總是很痛苦的事;也許他說他們都很好,而我卻是這樣的可憐,所以我最好還是回到他們中間去看看。他經過很悲慘的一周,就來到門徒們中間,於是在那裡他遇見了主,主也遇著了他。並且主讓他知道,主早已知道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一切事。主告訴多馬,他的心是如何;祂告訴多馬說:「你現在可以來摸我,可以摸我手上的釘痕,可以摸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就是這樣遇著了主。他俯伏下來說:「我的主,我的神!」主待我們總是這樣。祂是把祂自己確定地擺在一個地方,就在那裡我們能與祂相會。
(三)是神得著敬拜的地方
在舊約裡看見這事是何等的真實,那是神得到敬拜的地方。什麼叫敬拜?敬拜乃是把一切都引到主那裡,主是惟一的目標,一切都朝著祂這個目標而去。撒但說:「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那就是說,牠要把一切都引到牠身上。撒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一切應當歸給神的,都拉到牠自己身上來。你在世界裡能看得很清楚,一切的事都從神那裡拉到人身上去了。但是在聖經裡,在帳幕裡,並在教會中,這一切正都向著主而去。在教會中撒但是毫無所得,世界是毫無所得,人也是毫無所得;惟有主得到一切,這就是敬拜的意義。就是說,主配得一切的事。在英文裡(worship)這個詞,是把兩個字合在一起而成的,意思就是指一個人所配得的而說的。主是配得著一切。這就是敬拜,這就是帳幕和聖殿的意義。
—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