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軍路值班員
諮詢:
軍路您好,我是2020年4月轉業士官,今年剛分配上工作,因當時考慮欠佳,對上下班通勤時間沒什麼概念,還有堵車情況。因上下班通勤時間要4個小時,有點打退堂鼓的想法。故想問您我還有沒有其他辦法或者途徑跟安置部門說說呢?目前自己這種情況還挺迷茫和糾結的。感謝解惑!
答覆(本期由軍路值班員解答):
您好,戰友!對於您諮詢的情況,因個人選崗時考慮欠佳,安排上崗後,想更換單位,從現實情況來看,通常是無法更換安置單位或變更安置方式的。
對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較新的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規定第二條第一款明確:
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要嚴格落實中發〔2016〕24號文件要求,確保「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不低於80%」 。
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的辦法措施,形成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科學合理的分類接收結構比例。黨政機關要採取措施鼓勵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發揮安置主渠道作用,確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崗位數量,不斷提高安置崗位質量。
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要按照本企業全系統新招錄職工數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計劃,每年4月底前主動報送同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按計劃落實。
不得提供瀕臨破產或生產有困難的企業崗位以及與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地區( 設區市) 的崗位給退役士兵。中央企業崗位不計入屬地提供的崗位數量。
對於您所述的通勤時間過長的問題,如果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沒有違反上述規定,並且您自願籤定上崗則無法更改安置單位,同時也無法更改安置方式。
如果您本人家庭有其他實際特殊困難,可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反映,具體由安置地相關部門酌情考慮。
在此也提醒廣大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安排工作選崗時,一定要考慮清楚,一般錢多活少離家近,這樣的崗位最吃香。
但畢竟好崗位有限,在選崗時要清楚單位和崗位性質,除了薪資水平、發展空間,上班路途等也要有考慮,避免在上崗後「翻燒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