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發布所謂「愛奇藝、騰訊條款」後,民進黨當局又追加了針對大陸視頻平臺的禁令。
在臺媒將這解讀為「臺當局禁止相關陸資企業來臺」,大呼「愛奇藝要被禁了」的同時,島內用戶們也很擔心以後就「看不到愛奇藝」,以及「會員費怎麼辦」?
綜合臺灣「中央社」、「聯合報」8月18日報導,臺當局「經濟部商業司」當天發布通告稱,「經濟部」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會商島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8日預告「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網際網絡視聽服務」(以下簡稱OTT-TV)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預告期為14日,將於9月1日期滿。預告期滿後,計劃於9月3日正式公告。
通告截圖
通告還稱,未來違反者將由NCC依「兩岸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並命其限期停止或改正;到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則連續處罰。
事實上,這項新規明確劍指愛奇藝、騰訊等大陸視頻平臺。
7月,NCC就通過了一項「網際網絡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管理境內外OTT業者,未依規定在臺取得合法經營權、卻提供服務者,包括提供其網絡服務的電信業或將連帶受罰。此舉被市場認為是針對大陸OTT業者,也被稱為「愛奇藝、騰訊條款」。
而在18日的預告性質公告中,臺當局「經濟部」直接提到了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稱其曾於2016年申請來臺投資設立子公司,但規劃經營的OTT-TV業務並不是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臺投資的項目,因此「經濟部」並未核准。而OTT-TV能夠藉助網絡特性,達到在臺「違法落地」的效果。
「為防止大陸地區OTT-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通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臺灣『非法』經營,經『行政院相關部會』會商後,由NCC擔任OTT-TV的主管單位。」公告這樣寫道。
臺媒指出,相關消息傳出後,臺灣愛奇藝會員們相當焦慮,出現了「是否看不到愛奇藝了」「會員費怎麼辦」等眾多疑問。而愛奇藝客服回應相關問題時,則表示「會把會員權益放在第一優先考量」「不會受損」。
圖自聯合報
在臺灣代理愛奇藝會員服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則回應說,因為目前仍屬於草案預告階段,尚未實施,也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布的規定是否會有變化,因此無法評論或回應。
不過,由於這項禁止事項項目表只能限制臺灣本土不能有代理或經銷行為,專家認為,「技術上不太可能讓臺灣觀眾完全看不到愛奇藝」。
大陸OTT-TV業者可以改為直接以跨境消費方式收取會員費用、或是通過第三地代理商運作,臺灣會員仍可以正常收看這些OTT-TV,不過資金流和客服上的便利度會大幅降低。
有意思的是,島內一波政客頻頻攻擊大陸視頻平臺,製造恐慌,但其中卻有人自己都被發現在使用這些應用。
例如,民進黨「立委」林楚茵4月曾聲稱,「中資」的愛奇藝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市場。但到了7月,她在個人社交平臺上傳的自拍照中,卻被網友指出桌上電腦屏幕顯示的正是愛奇藝頁面。
對此,林楚茵澄清稱並不是追劇,而是在「關切」內容。但網友發現,林楚茵點選了「連續劇」以及「韓國」,認為她根本就是在看韓劇,難道是「通過大陸影音平臺關心韓國輿情」?
編 輯丨陳偉星(濟南工程職院團委)
校 對丨吳 問
校 審丨王 珊
值班編委丨景 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