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們聽到兇宅,都避之不及,誰知現在竟有人爭相入住兇宅。12月3日,網上一則「兇宅試住主播」招聘的消息引起了網友們的圍觀
這條招聘信息顯示招聘的原因是:某拍賣平臺將上線一套精裝修「兇宅」,現緊急招募一名「兇宅試住主播」,12月11日通過直播24小時展示房屋房型及居住體驗。對於應聘者的要求是「膽大心細,相信科學」,「不怕在深夜聽鬼故事」,福利待遇按分鐘計,每分鐘一元。
每分鐘一元?
24小時不間斷直播
那就是1440元
這事兒是真的嗎?
據瀟湘晨報
12月3日11點左右
某官方微博轉發了這條招聘信息
並配文:躺著賺錢的機會來了
各位有沒有這個膽?
還帶上了#兇宅試住主播#的話題
歡迎大家轉發抽獎
不過小編今天再搜索
發現已搜不到這條微博
對於該活動,網友評論:
「就只要睡一天嗎?睡一個月可以嗎?」
「你敢招我就敢去,打工人不在乎這些」
「已經發送簡歷了」
當然,也有網友表示:
「24小時1440塊,還要展示房型和居住體驗,性價比很低了」。
真的有這套房嗎?
記者隨後打開某App,進入「拍賣」
在拍賣平臺的房產選項裡
搜索房產
發現有一名網友分享了一處房產
記者看到
該房產價格為144萬元,從圖片來看這套房室內裝修十分豪華,大理石牆面,臥室還有軟包。但這套房的「標的物介紹」裡並沒有說是否是兇宅。
記者聯繫了專門從事拍賣的某平臺
客服人員查詢後告訴記者
「這是兇宅。2018年發生過兇殺案。」
目前這套房產已經有一人報名
578人設置提醒,12592次圍觀
另據工作人員回應
目前已收到上百封應聘郵件
各行各業的「勇士」都有
目前無法確定「兇宅試住主播」
是不是就是直播這套房產
只是核實到12月11日
拍賣平臺上的確有這麼一處「兇宅」
即將直播拍賣
事實上,近年來
「兇宅試住」開始成為一門生意
有人在網上招募「試住兇宅
有意詳談」的信息
記者在網上搜到
2019年,有房地產諮詢公司提供兇宅試住服務,價格為1500/次。還有人在網上求職:「應聘兇宅試住,大專學歷,無作奸犯科,無案底,可放心聘用,200元/天。」
不過,以兇宅為噱頭試圖促成交易
屬於劍走偏鋒的引流手段
希望大家看清流量背後的真實用意
延伸閱讀: 兇宅」交易暗藏玄機
某大型房產經紀公司一位中介表示,對於「兇宅」,他們公司要求,如果中介知情的話,要百分之百、如實告知買家。如果賣家隱瞞了「兇宅」事實,中介不知情,也沒有告知買家,並且交易已經達成,如果後期證明確實是「兇宅」的話,買家可以退房,公司也會賠付。「即便是租房,也要和租客說清楚房源是否是『兇宅』,如果故意隱瞞,被發現後一告一個準。」該中介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對記者表示,「兇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業名詞。如果房屋內出現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無論中介還是賣房人,都應當如實披露。如果房屋內沒發生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中介卻宣稱該房屋為「兇宅」,則涉及虛假宣傳。這兩種行為,都有悖於公序良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孟博表示,儘管「兇宅」不是專業法律名詞,但現實中,「兇宅」通常會影響到買家購房的決定,也有可能會影響到房屋價格。賣房人和中介有義務告知,否則有可能會承擔退房退款、賠償等法律責任。
孟博表示,《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採用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對於賣房人故意隱瞞「兇宅」事實的欺詐行為,享有撤銷權的買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該買賣合同。
以前人們聽到兇宅,都避之不及,誰知現在竟有人爭相入住兇宅。12月3日,網上一則「兇宅試住主播」招聘的消息引起了網友們的圍觀
這條招聘信息顯示招聘的原因是:某拍賣平臺將上線一套精裝修「兇宅」,現緊急招募一名「兇宅試住主播」,12月11日通過直播24小時展示房屋房型及居住體驗。對於應聘者的要求是「膽大心細,相信科學」,「不怕在深夜聽鬼故事」,福利待遇按分鐘計,每分鐘一元。
每分鐘一元?
24小時不間斷直播
那就是1440元
這事兒是真的嗎?
據瀟湘晨報
12月3日11點左右
某官方微博轉發了這條招聘信息
並配文:躺著賺錢的機會來了
各位有沒有這個膽?
還帶上了#兇宅試住主播#的話題
歡迎大家轉發抽獎
不過小編今天再搜索
發現已搜不到這條微博
對於該活動,網友評論:
「就只要睡一天嗎?睡一個月可以嗎?」
「你敢招我就敢去,打工人不在乎這些」
「已經發送簡歷了」
當然,也有網友表示:
「24小時1440塊,還要展示房型和居住體驗,性價比很低了」。
真的有這套房嗎?
記者隨後打開某App,進入「拍賣」
在拍賣平臺的房產選項裡
搜索房產
發現有一名網友分享了一處房產
記者看到
該房產價格為144萬元,從圖片來看這套房室內裝修十分豪華,大理石牆面,臥室還有軟包。但這套房的「標的物介紹」裡並沒有說是否是兇宅。
記者聯繫了專門從事拍賣的某平臺
客服人員查詢後告訴記者
「這是兇宅。2018年發生過兇殺案。」
目前這套房產已經有一人報名
578人設置提醒,12592次圍觀
另據工作人員回應
目前已收到上百封應聘郵件
各行各業的「勇士」都有
目前無法確定「兇宅試住主播」
是不是就是直播這套房產
只是核實到12月11日
拍賣平臺上的確有這麼一處「兇宅」
即將直播拍賣
事實上,近年來
「兇宅試住」開始成為一門生意
有人在網上招募「試住兇宅
有意詳談」的信息
記者在網上搜到
2019年,有房地產諮詢公司提供兇宅試住服務,價格為1500/次。還有人在網上求職:「應聘兇宅試住,大專學歷,無作奸犯科,無案底,可放心聘用,200元/天。」
不過,以兇宅為噱頭試圖促成交易
屬於劍走偏鋒的引流手段
希望大家看清流量背後的真實用意
延伸閱讀: 兇宅」交易暗藏玄機
某大型房產經紀公司一位中介表示,對於「兇宅」,他們公司要求,如果中介知情的話,要百分之百、如實告知買家。如果賣家隱瞞了「兇宅」事實,中介不知情,也沒有告知買家,並且交易已經達成,如果後期證明確實是「兇宅」的話,買家可以退房,公司也會賠付。「即便是租房,也要和租客說清楚房源是否是『兇宅』,如果故意隱瞞,被發現後一告一個準。」該中介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對記者表示,「兇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業名詞。如果房屋內出現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無論中介還是賣房人,都應當如實披露。如果房屋內沒發生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中介卻宣稱該房屋為「兇宅」,則涉及虛假宣傳。這兩種行為,都有悖於公序良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孟博表示,儘管「兇宅」不是專業法律名詞,但現實中,「兇宅」通常會影響到買家購房的決定,也有可能會影響到房屋價格。賣房人和中介有義務告知,否則有可能會承擔退房退款、賠償等法律責任。
孟博表示,《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採用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對於賣房人故意隱瞞「兇宅」事實的欺詐行為,享有撤銷權的買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該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