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20:3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幾個朋友一起夜宵,請客的朋友,沒結帳就走了。剩下的兩位中,一位想要AA,一位卻拿不出錢來。最後因為180元的一頓飯錢,其中一位揮舞幾拳後,花了24萬多……
今年6月的一天晚上,阿軍剛結束飯局,就接到朋友阿偉的電話說喊他一起吃夜宵,阿軍便欣然赴約。阿軍前腳剛到,阿偉帶著另一位朋友阿毛一起來了,大家湊了一桌,點了燒烤,還要了一箱啤酒。
凌晨一點多,阿軍和阿毛已經盡興,準備起身離開,老闆娘說阿偉已經走了,但離開前並沒有結帳。
阿毛想到阿偉這次又「故技重施」,把自己當成「冤大頭」留下買單,有點不情願,但還是拿起手機準備掃碼付錢,結果一看,發現卡裡餘額不足,於是就回到了座位上。
阿軍聽說阿毛沒錢買單大為不悅,於是提議AA算了,自己付80元,阿毛付100元。結果阿毛說自己的錢還是不夠。
阿軍火了,借著酒勁,一拳打在阿毛臉上。阿毛脾氣還算好,沒有還手,但兩個人又吵了起來,阿軍又往阿毛臉上打了一拳,然後繼續上前又是一拳,阿毛整個人後仰倒地。
摔倒後,阿毛一直喊痛,阿軍把阿毛從地上拉起來,讓阿毛靠在旁邊手機店的卷閘門上休息,然後便先走了。
第二天晚上,阿軍接到了派出所電話,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原來阿毛頭部著地受傷,還接受了開顱手術。
得到消息後的阿軍後悔不已,經思慮再三,主動投案,並在家屬幫助下賠償了阿毛醫藥費等共計24.5萬元,並取得對方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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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龍遊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阿軍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阿軍在聚餐喝酒後因為結帳問題與朋友發生衝突,多次拳打他人臉部,致他人頭部著地受傷,在被害人摔到受傷之後,也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未及時送醫,釀成大禍。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聚餐是聯絡感情的重要方式,聚餐過程中飲酒要適量,切勿貪杯,也要做到不勸酒,若朋友間出現矛盾或分歧,也要善於管理情緒,學會互讓互諒,平和面對,妥善處之,切勿因一時衝動幹出損人害己的蠢事。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圖文:胡菲月 袁藝萌
初審:林素芳 高劍
終審:童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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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頓夜宵,他花了24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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