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可能白吃別人的飯,想要賺錢就要通過正當的渠道,而不是選擇走捷徑,一般的捷徑都不是正當的路。
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想辦法怎麼去工作賺錢,反而是找一些捷徑,剛開始或許嘗到了甜頭,但是卻不知道已經違反了法律。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身體是父母給我們的,所以在做一些事情之前要想想自己的父母,他們會不會傷心難過。
尤其是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愛,不能隨隨便便的就拿著身體去換錢,在法律上這是不允許的。
最近,警方接到報案,抓捕了一起嫖娼案件,是朱先生和梁女士,兩個人都是初犯,而且原因也非常的扯,是因為夜宵惹得禍,用身體來換夜宵。
梁女士和朱先生兩個人是互不相識的,梁女士剛到文山本地本來想找一份工作安穩下來,但經過了一段時間,他四處碰壁最後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是工資並不高只夠自己的日常開銷,剩不下什麼錢。
最後,這根稻草就是一頓夜宵,一天凌晨,他的肚子特別餓,想買夜宵吃,剛走到小區樓下,發現自己沒有錢了,但是卻想吃夜宵,無奈之下,想到了自己可以用身體換錢。
梁女士在周先生的夜宵攤上點了些食物,隨後靠近朱先生問他做不做?當時朱先生就懵了,受不了這樣的誘惑,送上門怎麼會不同意呢?朱先生一開始說給梁女士100元,後來梁女士提出用五次換夜宵,朱先生就點頭了。
兩個人約定好去梁女士的出租屋,就在兩個人行動的時候,就被群眾發現了,然後報警,現在兩個人已經被刑事拘留,相信後面的處罰,警方也會馬上判決。
真希望這樣的事情能夠給兩個人留下深刻的教訓,身體並不是商品,也不是五頓夜宵就能夠買來的,不能因為一點點的利益,就去做違法的行為,窮人一定要有窮人的志氣,靠著雙手實現自己的目標才有真正的價值,而不是靠賣身體。
或許這樣的方式賺錢多,賺的也快,但是花的時候真的會舒心嗎?如果自己的父母知道這樣的情況,會不會很傷心呢?
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來,是希望能夠好好的長大成人,而不是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回報他們,甚至已經觸碰了法律。
很多人還在進行著這樣的違法行為,只是還沒有被發現而已,一旦發現就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所以不要心存僥倖。
這樣的事情被傳言出去是很不好的,影響了自己的名聲,而且如果自己未來的老公對這樣的事情介意的話很可能直接就影響到兩個人的感情。
或許現在沒有錢,生活的艱辛,但是一定要有志氣,堅持下去才有更好的出路,不能因為遇到挫折,就出賣自己的身體,違反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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