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5日 16:05:32 中財網 |
原標題:
派克新材:關於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告
證券代碼:605123 證券簡稱:
派克新材公告編號:2020-018
無錫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無錫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11月17
日覆審後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GR201732000419)有效期三年,
根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
稅手續後,在有效期內可享受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
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第四條享受稅收優惠的第三款:「高
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
預繳,在年度彙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之
規定,公司於2020年參加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申請,但根據公示的江蘇省2020
年擬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司未被列入該名單,即公司2020年度不能享受
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應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由於
公司2020年1-9月暫按15%的所得稅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需補繳2020年
1-9月企業所得稅額為1329.85萬元,佔同期淨利潤(合併報表)比例為10.91%。
本次公司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將會對公司2020年業績帶來一定影響,
以上數據未經審計,最終影響金額將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敬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2021年公司將繼續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申請工
作。
特此公告。
無錫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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