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什麼時候,最容易衝昏頭腦,變得不理智呢?有人說,陷入熱戀中的人。昨天看新聞,我忍不住笑了:咋說恁準捏!說,北京大爺詹先生,戀上一個比他小12歲的女子,見面10天,就慷慨奉上160萬元。這160萬元,他才和戀人一起吃了3頓飯、睡了4次覺。
詹先生太搞笑了,沒見過豬拱白菜,還沒見過豬走路?況且,又不是沒有談過戀愛、結過婚的感情小白,哪本「戀愛手冊」上教他見面10天就給人家160萬的?
我也是服了,160萬元呀,和戀人吃一餐飯,或者睡一次覺,平均20多萬元;即使退了70多萬,平均一次也有十幾萬。
「北京大爺」詹先生是土豪吧?我看,「土」很貼切,「豪」就談不上了。58歲,提前退休,大概率是上班族,160萬元可能是攢幾十年的血汗錢。說他是「大爺」吧,其實也沒那麼老。
北京大爺通常指那些好擺譜、不容打攪、不容輕視、有資格有派頭的北京本地人,給人一種惹不起的做派和感覺;另外,北京大爺又指北京的老頭。現在,生活質量提高了,58歲的「北京大爺」,還算是「大齡青年」。「大齡青年」6年前喪偶,兒子一直在國外生活,覺得一個人生活很孤獨,想找個伴侶牽手餘生。
找呀找,去年5月終於在網上認識了陳女士。陳女士46歲,廣州人,離婚10多年了。
兩人在網上相談甚歡,就確定了戀愛關係,還打算一起買房結婚。陳女士從事汽車銷售工作,據說還是什麼「總」,年收入40萬元。二人交往中,陳女士流露出工作很忙、很累。
詹先生不愧是「北京大爺」,一拍胸脯:「辭職吧,我養你。」
詹先生的這個做法,目的是為了讓陳女士死心塌地服侍他,還能彰顯自己的實力,於是,就給了對方160多萬。彼時,二人見面才10天。見面10天就能打款160萬,一個敢給,一個敢要,這兩人的關係,似乎從一開始就有點那麼不單純。
正常人理解的邏輯是,能夠一下拿出上百萬的人,至少是千萬身家吧?陳女士看詹先生出手闊卓,覺得自己後半生有了依靠,就真把工作給辭了。
但是,詹先生這160萬不是白給她的,像過去過大年時飯桌上的那條魚,只許看,不許吃。我們中原一帶,過去也有個習俗,過大年走親戚帶的禮品,吃過飯後還原封不動帶走。這禮品,也就是在親戚家放一會兒而已。
我「惡意」揣測一下,詹先生的想法應該是,錢我給你了,是讓你給我存著的,沒讓你據為己有,也沒讓你隨便去花。但是,他沒把自己的這個想法有說出口。
詹先生不說自己的想法,女方就有想法了:人家出手就是160多萬,我終身有靠了,工作嘛,辭就辭,40萬年薪算什麼?
於是,陳女士瀟灑辭掉了年薪40萬的工作,以後就靠「北京大爺」吃喝拉撒了。有錢也不能高調,勁兒用大了,會閃腰岔氣。
大概,詹先生只想顯擺一下「北京大爺」的闊卓,想用錢把陳女士砸暈。女方一辭職,倆人從此終身廝守,細水長流地吃這100多萬的利息。他也不想想,100多萬在廣州,別說買房結婚,就是過一般的日子,要不了多長時間,就會坐吃山空。何況,陳女士恐怕也過不了「一般日子」,人家畢竟曾經是年薪40萬的什麼「總」,如果不是衝著詹先生的「譜」,敢辭職嗎?
但是,詹先生讓人家辭了工作,又嫌人家不顧家,對人家各種挑剔。也確實,兩人「一起吃了3頓飯、睡了4次覺」,這與他最初期望的完全不一樣。陳女士原來答應要照顧他起居,給他做北方食物,結果都沒有做到......處處意見不合,處處鬧矛盾。
詹先生也真是的,如果想找個人照顧自己,不如找一個保姆。感情需要時間的沉澱和磨合,他感到事與願違,就想馬上把錢要回來,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事兒?女方也摸到了底,發現詹先生真的不是大土豪,而且還特瑣碎,知道過不下去了。於是,鬧上了法庭,鬧得網上沸沸揚揚。想像中風花雪月的故事,就變成了現實中的一地雞毛。
來源:特稿哥李萬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