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媒體近日公開的報導披露,從2018年年底開始,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全面啟動公安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完成了11個分局和天津港分局的撤併轉隸,變三級管理為兩級管理。
5月14日,《新華每日電訊》頭版刊發的報導《「系統重塑」觸發「化學反應」——天津公安改革強警新觀察》稱,把機關做精、把警種做優、把基層做強、把基礎做實,天津市公安局堅持刀刃向內,堅決革除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深層次問題,通過「系統重塑」觸發「化學反應」。
報導提到,按照「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的思路,一年來,天津市公安局先後將所屬單位數量由56個大幅精簡至45個。例如,將預審總隊、執法監督處職責劃入法制總隊;整合督察、審計、信訪等職能並組建督察審計總隊;撤銷非機動車管理處、保安業監管處並將其職能劃入治安管理總隊。
除了合併同類項,天津公安還以專業化為導向,新組建了警務航空總隊、國際警務合作處、生態環境和食品藥品安全保衛總隊、京津冀警務協作總隊等,與現代警務發展同頻共振。
另外,報導同時提到了濱海新區公安局的公安管理體制改革:「由於歷史沿革,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自身下轄了11個分局,然後才是派出所。『層級多不說,我們原來29個內設機構以業務指導為主,直接參與實戰不多。』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政委劉永安說,一年來,他們痛下決心,一次性全面撤併11個分局,變三級管理為兩級管理,將431個機構優化為270個。」
事實上,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上述《新華每日電訊》報導提到的濱海新區公安局「撤併11個分局」等內容,《人民公安報》5月7日也曾予以了詳細報導。
「公安體制改革之前,在濱海新區,除了濱海新區公安局以外還有11個公安分局。這11個公安分局既有屬地公安分局,也有治安分局,還有企業公安局,管理體制不一。」報導介紹,「為破解難題,提高警務效能,從2018年年底開始,濱海新區公安局全面啟動公安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完成了11個分局和天津港分局的撤併轉隸,機關內設部門整合為19個,派出所整合為48個,派出所警力佔比53%,執法執勤警力達到了總警力90%以上,構建了指揮統一、上下貫通、層級精簡、事權清晰、布局合理的整體警務管理架構。」
2009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撤銷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濱海新區,以原三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2010年1月,天津濱海新區掛牌成立。
據天津濱海新區政府網站介紹,濱海新區位於天津東部沿海,常住人口300萬,面積2270平方公裡,海岸線長153公裡,管理5個國家級開發區和21個街鎮,是北方首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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