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翰林
香港去年因為「修例風波」引發多起暴力事件,一些「港獨」分子煽動民眾發動遊行示威活動,對香港的法治造成巨大衝擊。之後國家出臺香港國安法,香港的秩序才得以逐漸恢復,香港警方也加大了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嫌煽動、組織及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案進行宣判。
黃之鋒涉嫌違反國家條例規定
黃之鋒是之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長期參與亂港活動,在去年6月份有大批示威者在綜合大樓集合,用雜物堵塞道路致使交通擁堵,現場有接近400名示威者聚集,圍堵警察總部,致使當天多個警察部門無法工作,最終還出現了人員受傷的情況。在當天的示威活動中,黃之鋒扮演「領頭羊」的角色,煽動示威者包圍警署總部。
在2019年8月30日,黃之鋒與周庭被香港警方逮捕,在之後黃之鋒被保釋後想要離開香港,香港警方在接獲相關情報之後,把黃之鋒從香港國際機場帶走。據了解,在國安法還未生效之前黃之鋒就已經退出「香港眾志」組織,該組織隨即也宣布解散,但是解散之後黃之鋒還是依舊在社交媒體上大放闕詞,煽動民眾的情緒,還聯合外部勢力企圖對內地施壓。
黃之鋒等人被判刑
經過法院審判,黃之鋒等人涉嫌煽動包圍警署一案作出判決,判處黃之鋒有期徒刑13.5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而周庭兩項罪成,被判處10個月。三人聽到宣判結果之後只有周庭提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是遭到法院的拒絕。周庭聽到判決結果之後當場落淚,據了解,這也是黃之鋒第四次入獄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反法律規定,破壞香港穩定勢必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黃之鋒本來打算參選香港特區第六屆區議會,但是在2019年10月黃之鋒接收到該議會選區選舉主任的通知,表示其沒有該選區參選資格,對於選舉主任的這個決議香港政府也表示支持。
黃之鋒多年以來一直鼓吹「港獨」主張,不肯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既定事實,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與外部勢力聯合,破壞香港和平,是對「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挑戰,自然不會得到民眾支持。國安法重振香港的法治權威,香港秩序正在逐步穩定,黃之鋒等亂港分子也終於受到處罰。
免責聲明:本文由《奇蹟中國》原創創作,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告知,部分消息參考: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