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應對突發事件 可臨時性調整審慎監管指標

2020-12-26 財新

  【財新網】(記者 武曉蒙)2020年上半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銀保監會對部分監管政策作出臨時性、階段性調整,並將出臺應對突發事件的管理辦法,為今後此類臨時性調整作出制度安排。

  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的《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稱,根據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和落實國家金融支持政策的需要,監管機構可以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授權或經國務院批准,決定臨時性調整審慎監管指標和監管要求;可以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受影響情況,依法對臨時性突破審慎監管指標的機構,豁免採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但應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制定合理的整改計劃;監管應當評估銀行保險機構因突發事件產生的風險因素,並在市場準入、監管評級等工作中予以適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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