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租住在杭州下沙,她說最近結算上個月的水費,被告知要交五百多塊錢,她覺得不可思議。
今年五月份,小陳通過名譽公寓中介租下了杭州下沙頭格月雅城小區二幢的一套公寓,包含服務費、租金,每月一千四百五十塊錢,合同上的甲方是房東個人,蓋了一個頭格月雅城六幢八幢管理處的公章。
記者對話小陳:中介跟我說,說我用了一百多噸水,讓我交562塊錢的水費。(理由是什麼?)理由是漏水了,我的水錶二十四小時都在轉。
小陳說,這套公寓裡只有他一個人住。以往每個月的水費只有四五十塊,她很肯定,那麼多水不是自己用掉的。後來維修人員上門排查,發現是馬桶水管處有滲漏。
記者對話小陳:(平常正常使用的時候有聽到滴嘀嗒嗒的聲音嗎?)沒有聽到水滴嘀嗒嗒,只是衝廁所的時候會聲音會重一點。但是過一會兒聲音就會沒了,他馬桶壁也是不會有出現水流下來。
這兩天中介安排師傅上門維修漏水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但是五百六十二塊錢的水費,小陳認為不應該他一個人來承擔。
小陳:我其實覺得他們讓我一個人承擔肯定是特別不公平的,我覺得還是互相協調,一人一半我是可以接受的。
記者陪小陳找到名譽公寓中介,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兒小陳自己有很大責任。
記者對話中介工作人員:因為我們發現她家有漏水,首先她自己後面也說到了,她說我這邊好像哪裡漏水,都是有問題在的。在一個月當中,她已經發現了問題。既然你有二棟管家(她應該及時告知?),對,及時反饋給我們,如果說我們沒有安排師傅上門,那責任在我們這裡,自來水公司他有一個表前表後的責任,(這個事表前表後?)這個是表後,因為我們的水費也不是進入到我們帳戶上面的。
工作人員說接下來會幫忙與房東溝通,希望大家共同來承擔這筆費用,但具體比例需要再做協商,小陳表示接受。
1818黃金眼記者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