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雲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科技文化場館每年開放不少於200天
日前,省科技廳印發《雲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了科普基地的範圍、業務指導部門、類別等內容,對全省科普基地運行管理提出具體要求,並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科普基地按自身功能分為場館類、科研教育類、生產示範類和人文自然類4個類別。同時,申報科普基地要能獨立向公眾開展科普教育、宣傳和示範活動,具有滿足科普工作需要的設施、器材和場所,並設有專門的科普工作機構及專兼職科普工作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場館類科普基地是指長期穩定面向公眾開展科普活動的各類科技、文化、教育場館,如科技館、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等。除室內展廳面積不少於800平方米,配備可容納50人至100人的科普教室或報告廳外,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於200天;科研教育類科普基地是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院等開展科普宣傳示範活動的場所,申報場所面積為800平方米以上,展廳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生產示範類科普基地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於100天,年科普公眾數應不少於5000人次;人文自然類科普基地包括動物園、植物園、自然保護區等,申報該基地要在景區主要區域或線路配有科普說明牌、導覽牌等標識,並具備與旅遊參觀線路相匹配的科普旅遊觀光導覽、導視系統,能通過文字、圖片、實物、視頻等形式展示景區內的科普元素。(記者 張怡 實習記者 趙敏)
責任編輯:小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