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行解讀。
「實施辦法」於12月3日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懸掛、插置、放置國旗都有具體規範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鄒鋼介紹,「實施辦法」主要有「注重有效管用」「突出問題導向」「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等特點,「沒有追求『大而全』,突出了『小而精』,對上位法已有的規定儘量不作重複,一共26條。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規範國旗使用,維護國旗尊嚴,激發公民愛國情感」。
在使用國旗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劉春焱介紹,「實施辦法」明確了使用國旗的具體規範。在懸掛國旗方面,室內設有主席臺或者講臺的,應當懸掛在主席臺或者講臺上方,室外懸掛國旗,國旗旗面門幅下沿應當高於地面2.5米以上。關於插置國旗,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位置,採用垂直或者傾斜的方式,傾斜時旗杆與垂直線的夾角應當在20度內。關於放置國旗,可以將國旗置於桌面(臺面)正中或者兩旁,但是不得被其他物品遮擋。
大型活動中隨意丟棄國旗舉辦者要受罰
隨著社會發展,廣泛使用國旗成為人民群眾表達愛國情感的重要方式,但是也出現了不規範使用國旗的行為,有損國旗尊嚴。
鄒鋼表示,在規範使用國旗方面,對上位法已有規定的內容,「實施辦法」沒有重複規定,但結合重慶實際作了相應補充:一是鼓勵公民和組織可以在適當的場所嚴肅、規範地懸掛、插置、放置國旗;二是禁止以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使用國旗及其圖案;三是對實踐中使用國旗的主要方式作出了具體要求。
對於實踐中一些不規範使用國旗,甚至有損國旗尊嚴的行為,「實施辦法」明確了相應法律責任。例如,在大型群眾活動中使用國旗,活動舉辦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導致國旗被隨意丟棄,並造成不良影響的,由活動舉辦地國旗主管部門對活動舉辦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重慶市將嚴格執行國旗「晨升晚降」制度
作為統一全市範圍內國旗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市政府將如何落實好「實施辦法」?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王中表示,重慶市將嚴格執行升掛國旗制度、嚴格執行升旗儀式制度、嚴格執行「晨升晚降」制度,督促每日升掛國旗場所、工作日升掛國旗場所、節假日升掛國旗場所建立健全國旗升掛制度。
各級各類學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將做到每日升掛國旗,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學校的規定升掛國旗。遇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重慶市將在開幕時舉行升旗儀式,並要求學校在室外舉行開學典禮或畢業典禮時,隆重舉行升旗儀式,大中小學堅持每周星期一早上舉行升旗儀式。
此外,重慶市還將嚴格執行「晨升晚降」制度,堅決糾正少數單位怕麻煩、圖省事,只見國旗「早晨升起」、不見「傍晚降下」的錯誤做法。
重慶日報記者 顏若雯
原標題:
你知道如何正確使用國旗嗎
《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辦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